1、劳动关系管理制度【通用4篇】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
2、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
3、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
4、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
5、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
6、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
7、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8、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9、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
10、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
11、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12、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身份证复
13、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应聘程序记录表;面试考试题;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14、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
15、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
16、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
17、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
18、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篇二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19、无论是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理劳动关系。 第3条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4条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5条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
20、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6条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7条合同期限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8条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第一个月为试用期,两年
21、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以上合同开始履行时前6个月为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9条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35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保守秘密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
22、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一样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职责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
23、 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提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提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
24、(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景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
25、,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景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
26、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本事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
27、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资料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光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景。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
28、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景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供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供给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职责。 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给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供给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职责。 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
29、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资料的填写应贴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资料。所填资料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资料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能够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
30、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景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景,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景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资料、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齐存档。 第四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
31、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景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 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能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 体资
32、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能够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六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职责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
33、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职责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篇四 为使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员工录用 第一条 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 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
34、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 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 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 对新员工进行
35、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 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 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 不得扣押 员工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 员工 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员工收 取财物。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
36、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 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六条 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
37、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 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 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二十条 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 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
38、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员工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 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前体。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
39、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 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 年 月 日起生效执行。 附:相关必备文件 (1) 录用条件 (2) 员工入职登记表 (3) 订立合同通知单 (4) 试用期考核标准 (5)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 职工名册 (7) 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8) 关于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员工民主讨论大会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9) 公司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公示确认书 (10) 处罚通知书 (11) 员工辞职申请书 (12)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13) 辞退通知书 (14)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15) 工作交接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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