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 制 单 位: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评 价 证 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304号法 人: 岑镇坚院 长: 郭有德分管副院长 :张邵艳(国环)评岗证第B23040022号技 术 审 核:张邵艳(国环)评岗证第B23040022号项 目 负 责:刘艳华(国环)评岗证第B23040023号各章节编写责任表编写章节环评上岗编号编写人签章1总则国环评岗证第B23040023号刘艳华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5结论与建议2建设项目概况国环评岗证第B38030013号桂辉萍4工程
2、分析7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8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5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国环评岗证第B38030004号黄江南6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环保治理措施评述10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11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国环评岗证第B23040005号汪祖莲12公众参与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工程环境监理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总论11.1项目背景11.2 编制依据11.3评价思路及评价内容、重点5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61.5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71.6评价标准111.7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152. 项目概况172.1 项目总况172
3、.2 项目用地及周围情况172.3生产规模172.4 平面布置172.5辅助及公用工程192.6 环保工程212.7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233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243.1产业政策分析243.2总体规划分析263.3 用地控制标准284.环境质量现状294.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29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304.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304.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30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5.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15.2施工期扬尘影响预测与评价315.3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325.4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325.5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325.6对景观的影响分析
4、326.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36.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336.2水环境影响分析346.3噪声预测及评价356.4固(液)体废弃物的影响367. 污染防治措施377.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77.2 水污染防治措施407.3 噪声防治措施437.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447.5 废液防治措施457.6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468总量控制519.环境风险分析5310.公众参与5410.1调查内容和结果5410.2建设单位对调查结果的回应54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5512工程环境监理5612.2运营期环境管理5713结论与建议5913.1项目可行性5913.2 建议59 II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1总论1.1项目背景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1月正式收购了秦川汽车公司77%的股权后成立了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目前在西安基地生产的主导车型是公司主导全新设计,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福莱尔轿车以及多种福莱尔轿车的变型车。该车自投放市场以来,以其在乘座空间、安全性、绿色环保等方面在同级轿车中所处的领先地位和既符合世界轿车设计潮流、又满足中国用户审美情趣的明快流畅、圆滑柔和的整车造型,倍受消费者的青睐。实现了首批由中国自己设计外型的轿车的出口,并通过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福莱尔的主要市场在各大中小城市中的中等收入家庭和自由职
6、业者等。根据2005年全国消协在汽车消费方面的统计数字,西北五省各城市私家车拥有量为1.5%,北京为12%,深圳为18.5%。因深圳这个移民城市没有汽车生产的基地,至今也没有自己的汽车品牌,但深圳的经济基础和深圳人的消费能力,全国其它城市无可比拟。由于深圳有着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消费者对汽车的认识比较全面;而且深圳是一个个性化较强的城市,消费者对汽车这种高端消费品的口味也较高。广东省和深圳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工业也非常重视,作为一个自主创新型的民族工业企业,比亚迪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拟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罗湖工业城建设一个集整车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于一体的汽车基地(
7、附图1-1:地理位置图),对发展本地区汽车产业有着重要意义。受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二),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承担该汽车基地中“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报告仅对研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应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在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研发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1.2 编制依据1.2.1
8、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布,公布之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
9、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同日第77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8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通过,自2003年9
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自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 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自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机械工业“十五”计划(国家计委、经贸委、国家机械局 2003.3.15);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5.2);涂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的通知,(国经贸行业2002716号)。1.2.
11、2 地方法律法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日施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年7月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8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2日第30号公告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2002年3月27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通过
12、,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2001年10月1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15号公告公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1月19日批准,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7日深圳
13、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第四十一条的决定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深环1999196号,1999年8月9日);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1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4月28日),深环2003118号;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办法(深环200090号,2000年8月28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规划(深圳市环保局,2000.12);深圳经济
14、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06年3月1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62号);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防治油污染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3日,深环1999257号);(21)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及准则(2004年3月25日,深圳市政府三届第八次
15、常委会议批准发布。深府200453号,2004年4月1日起施行);(22)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的 通知(2006年6月5日)深府200693号;(23)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24)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5) 深圳市水污染治理十一五规划;(26)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7) 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2.3 技术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6、(总纲)(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HJ/T19-199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92-200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1.2.4 项目文件 关于要
17、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深圳市环保局,2006.3.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深规选2006-0-355号)2006.8.31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评价思路及评价内容、重点1.3.1评价目的遵循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评价原则,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方式、排放量、排放浓度等情况;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及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功能区划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18、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建设单位提供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对策和措施,为环保设计部门提供依据。1.3.2 评价思路(1)论证该项目工程选址的可行性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提出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建议指标、清洁生产指标;(2)通过类比分析及物料平衡、水平衡等测算方法,确定工程污染源强,提出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对各项治理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合理性分析;(3)在实现达标排放、区域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分析工程建设与运行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和控制要求,区域用地发展与
19、限制要求,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4)在各种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得到有效减缓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给予明确结论。1.3.3 评价主要内容(1) 通过监测和收集资料,了解和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2) 通过工程分析核实项目的三废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3) 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进一步提出环境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建议;(4) 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优先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对建设项目提出合理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实现项目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5) 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作出结论。1.3.4 评价重点由于本项目现状用
20、地范围内有山体(蜈蚣岭)、建成村(果背村,30户居民住宅)及河道(沙坣河)和池塘,项目建设要开挖山体、搬迁村子、河流改道、池塘填埋,故建设期以水土流失、扬尘、社会环境、水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生态环境影响为次重点。运营过程中,以涂装车间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涂装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为评价重点。声环境影响为评价的次重点。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4.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根据项目选址及其周围环境特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影响有:开挖山体、土地平整时产生水土流失、扬尘、噪声;建成村搬拆迁时产生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会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河流改道、池塘水
21、引流、填埋会影响水环境;施工机械会产生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但这些影响均具有瞬时性和阶段性,是短期影响,会随着施工阶段结束而消失;另外,施工机械及车辆作业、人员活动等将使作业区的植被遭到破坏,且建构筑物、装置等人工设施将永久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这些影响是长期的,但影响范围是局部的。工程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生产过程中脱脂、喷漆、注塑、焊接、机加工等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等。根据其工艺特点、产污排污途径,结合周围环境特点分析,进行环境要素识别。用环境影响矩阵进行主要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见表1-1。表1-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矩阵 工程要素环境要素施
22、工期运营期开挖山体建成村搬拆迁河流改道池塘填埋施工过程及人员脱脂喷漆焊接注塑机加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水土流失固体废弃物社会环境生态土壤注:/:长期或中等影响/短期或轻微影响。1.4.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项目产污环节分析,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的识别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评价因子确定如表1-2所示。表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序号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1大气环境SO2、NO2、PM10、甲苯、二甲苯、TVOC甲苯、二甲苯、TVOC甲苯、二甲苯、TVOC2地表水环境PH、CODcr、BOD5、DO、NH3-N、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磷酸盐CODcr、NH3-N、石油类、
23、磷酸盐CODcr、NH3-N 3声环境等效声级等效声级4固体废弃物现状调查分析危险废物工业固废1.5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该项目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喷漆过程中油漆及油漆稀释剂产生的甲苯、二甲苯、TVOC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的要求,本报告书大气评价等级采用公式: 式中: 第i种 污染物等标排放量,m3/h; 第i种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t/h; 第i种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mg/m3。选用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一次采样浓度允许值(一小时平均浓度):甲苯参照前苏联标准,小时浓度与日均值均为0.6 mg/m
24、3;二甲苯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一次值为0.3 mg/m3;TVOC借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8小时均值为0.6 mg/m3;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3 ,评价工作级别见表1-4。表1-3 主要污染物等标排放量(Pi)污染物排放量(t/h)标准(mg/m3)等标排放量(Pi)PM101.4710-50.15(日均值)9.8104甲苯2.3710-40.6(一小时值)3.95105二甲苯2.1410-30.30(一次值)7.13106TVOC4.1510-30.6(8小时均值)6.92106表1-4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三级) Pi(m3/
25、h)地形Pi2.51092.5109Pi2.5108Pi2.5108复杂地形一二三平 原二三三由计算结果可知,项目等标排放量中最大值为P二甲苯7.131062.5108,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中表2评价工作等级中的分级原则,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大气评价范围:以项目为中心,东西、南北边长各为4km的方形区域作为大气评价范围。见附图1-2: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2)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31.39m3/d,集中收集至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60%,剩余40%的废水排入同步建设中的横坪路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龙岗区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
26、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92.5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同步建设中的横坪路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龙岗区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上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m3/d,目前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m3/d,连通项目位置的市政管网正在筹划建设中。若项目建成投产后,市政管网还未连通,则项目废水须排入沙坣河(赤坳河)。生活污水需上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回用30%,70%排放,则项目最高外排水量(包括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为577.39m3/d,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纳污水体为小河、IV类水体(为坪山河支流),故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以离项目最近处的沙坣河为拟建排污口,上游1.5Km始、下游汇入坪
27、山河处2 Km ,共3.5 Km的河段。见附图1-2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 (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声环境(HJ/2.4-95)对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拟建项目生产设备主要以剪板机、空压机、风机、车床、冲压机、水泵等机械性噪声为主,噪声水平约在80-105dB(A)。项目所在地噪声适用区域尚未划定,因项目处于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内,故按2类噪声区执行。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3dB(A),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噪声以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噪声。见附图1-2: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 非污染生态评价等级及
28、范围根据项目所在位置可知,项目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见附图1-3:项目位置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关系图),且建设项目工程影响范围为0.70Km250km22050km220km2生物群落 生物量减少(50%) 生产量锐减(50%) 异质性程度降低 相对同质 物种的多样性减少(50%) 物种的多样性锐减(50%) 珍稀濒危物种消失21212113232321/3/3/31区域环境 绿地数量减少,分布不均,连通程度变差 绿地减少1/2,分布不均,连通程度变极差2132/3水和土地 荒漠化 理化性质改变 理化性质恶化1212323/3敏感地区111评价范围:项目边界外延200m的区域,
29、见附图1-2:评价范围及监测布点图。风险评价本项目原辅料中含有的化学成分主要有油漆(聚氨酯漆)、油漆稀释剂(聚氨酯漆稀释剂)、清洗液(盐酸、硫酸、硝酸)等,这些化学原料具有不同程度的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和毒性,如果泄漏就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通过对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可以得出本项目中的危险货物的类别和编号,其中聚氨酯漆稀释剂为中闪点易燃液体(编号32198号), 聚氨酯漆为高闪点易燃液体(编号33646号),因此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料所含成分被列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化学危险品有聚氨酯漆和聚氨酯漆稀释剂,其物化性质和存储区的临界量如表1-6:根
30、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附录A.1所列物质危险性判定标准见表1-7。表1-6 化学危险品的性质和生产场所的临界量名称储存量(t)性 质储存场所临界量(t)备 注聚氨酯漆2.8属于高闪点易燃液体100用于涂装车间聚氨酯漆稀释剂2.8属于中闪点易燃液体,含有二甲苯,属有毒物质20用于涂装车间表1-7 物质危险性标准分类LD50(大鼠经口)mg/kgLD50(大鼠经皮)mg/kgLC50(小鼠吸入,4小时)mg/l有毒物质1510.0125LD502510LD50500.01LC500.5325LD5020050LD504000.5LC502易燃物质1可燃气体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
31、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是20或20以下的物质2易燃液体闪点低于21,沸点高于20的物质3可燃液体闪点低于55,压力下保持液态,在实际操作条件下(如高温高压)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质爆炸性物质在火焰影响下可以爆炸,或者对冲击、摩擦比硝基苯更为敏感的物质根据聚氨酯漆和聚氨酯漆稀释剂的性质和表1-7的物质危险性标准可知,聚氨酯漆稀释剂属于有毒物质与易燃物质,聚氨酯漆属于易燃物质。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其临界量时,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储存有多种危险物质,在同一单元内的危险物质按下式估算是否为重大危险源: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储量,t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
32、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4.2.3 “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的规定,本项目中储存区聚氨酯漆和聚氨酯漆稀释剂属于同一单元,临界量分别为100t和20t,存贮量均为2.8t,则根据上式可得出计算结果为0.168,因此本项目为非重大危险源。按表1-8,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表1-8 评价工作等级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性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区域一一一一1.6评价标准1.6.1 环境质量标准(1
33、)地表水标准本项目地表水系为沙坣河(赤坳河),最终流入坪山河。根据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52号)文,坪山河目前规划使用功能为:农灌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根据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府 200338号文件),要求2005年坪山河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 2010年基本达到类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类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1-9。表1-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溶解氧TP(以P计)COD石油类BOD5高锰酸盐
34、指数NH3-N类6-950.2200.05461.0类6-930.3300.56101.5V类6-920.4401.010152.0大气环境根据深圳市关于颁布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62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甲苯参照前苏联标准,小时浓度与日均值均为0.6 mg/m3;二甲苯参照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TVOC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8小时均值。见表1-10: 表1-10 环境空气
35、质量标准 单位:mg/m3项目浓度限值标准小时平均日平均SO20.500.15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0.240.12PM100.10(年平均)0.15甲苯0.60.6前苏联标准二甲苯0.30(一次)-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VOC0.6(8小时均值)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环境噪声标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 项目所在地噪声适用区域尚未划定,因项目处于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内,故按2类噪声区执行,执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
36、准。表1-1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LAeq :dB适用区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项目所在地260501.6.2 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产废水经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横坪路市政污水管网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坪山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横坪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坪山污水处理厂。 上洋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见表1-12,上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该污水处理厂为已建成并运行的二级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37、规定,项目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具体见表113。上洋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m3/d,目前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m3/d,但连通项目位置的市政管网正在筹划建设中。若项目建成投产时,市政管网还未连通,则项目废水将排入项目附近水体沙坣河(赤坳河)。沙坣河最终流入坪山河,根据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府 200338号文件),要求2005年坪山河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 2010年基本达到类水质标准,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类标准。则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应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38、-2001)中的一级标准(表1-13),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A标准。 表1-12 上洋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 单位:mg/L 污染物水温BOD5CODcrSST-NT-P浓度范围1428100150-250400220354表1-13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 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三级标准一级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1PH一切排污单位6-96-96-92SS其他排污单位40060103COD其他排污单位50090504BOD5其他排污单位30020105磷酸盐其他排
39、污单位-0.5-6石油类其他排污单位205.01.07NH3-N其他排污单位-105.08甲苯一切排污单位0.50.1-9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1.00.4-噪声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中的类标准,见表1-14: 表1-14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等效声级Leq dB (A)适用区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项目所在地6050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详见表1-15。表1-15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标准限值序号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值(dB(A)昼间夜间1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2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
40、止施工3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4装修吊车、升降机6555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见表1-16:表1-16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序号污染物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 3 )1甲苯40259.652二甲苯70253.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3颗粒物120(其它)202.4*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4漆雾30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HCRJ 017-1
41、998)5TVOC荷兰排放标准:浓度50mg/m 3,排放速率 5.1kg/h*:按20m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50%计。(4)厨房油烟该项目厂区内设有食堂,公司员工3206人,二班制。食堂厨房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定,见表1-17和表1-18:表1-17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小型中型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7585表1-18 饮 食 业 单 位 的 规 模 划 分(GB18483-2001)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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