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赠存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企业捐赠存货可否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售价的价税合计)贷:营业收入(售价) 应缴增值税(销项)借:营业成本贷:存货。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条规定,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
2、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指出:6711 营业外支出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根据上述规定,用于捐赠的存货不符合准则第二条规定的收入界定,也不符合第四条收入的确认条件,捐赠发生时,应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库存商品”及“应交税费”科目即可。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