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教育单位对其他单位支出的核算
一、对附属单位补助
民办教育单位为了支持附属独立或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可以对其进行经济的和技术的补助。这种补助可以是专项的,也可以是非专项的。但补助的资金来源只能是该教育单位的教育事业收入。
为了总括核算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拨付和核销情况。应设置“对附属单位补助”账户,该账户为支出类账户,平时借方余额为补助的累计数,年末结转后无余额。
为了反映具体补助的详细情况,可按补助对象设立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
[例1]民办教育单位拨付给附属非独立核算并经营单位现金136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对附属单位补助 136
2、 000
贷:银行存款 136 000
二、上缴款项
民办教育单位除以上各种支出以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支出,如上缴上级支出,交纳社会统筹、税金等。对这些支出,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例2]民办教育单位根据协议上缴上级支出67 8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上缴上级支出 67 800
贷:银行存款 67 800
[例3] 民办教育单位缴纳社会统筹金26 3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教育事业支出——社会统筹 26 300
贷:银行存款 26 300
[例4]按规定上缴税金48 8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应缴税金 48 800
贷:银行存款 48 8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