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算中的有关问题 问:1.2006年预订的2007年度报刊杂志款可税前扣除吗?2.2006年预交的2007年电话费可税前扣除吗?3.列支的住宿费有正规发票无人员数和天数可税前扣除吗?4.超过2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应为固定资产或是低值易耗品(农村信用社依据国税发号第二十条规定应为固定资产)?5、国税在检查中说我们单位列支的有些费用发票为假发票,可是我们是从正规渠道取得的,且发票为新版发票(发票代码首数为1或2),因为我们取得的发票数量多,不可能每天都到国税部门一份一份的鉴定,这事应怎样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原文规定如下: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2、,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您企业2006年预提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是否已经支付,并取得了合法的凭证?如果已经实际支付,并取得了合法的凭证,可以
3、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取得的发票必需按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否者不允许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按照固定资产管理:1、使用期限超过 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查询发票可登陆12366网站首页右手有一个发票真伪查询。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