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仍将暂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务院日前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这意味着城镇土地使用税平均提高了2倍。这一决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指出,此次土地使用税平均调高约2倍,有助于加大对建设用地的税收调节力度,抑制建设用地的过度扩张。专家指出,此次调整并未涉及城镇个人住房征税问题,个人住房仍将维持现状“暂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社科院财贸所有关专家认为,决定提高了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但并未明确个人住房需要缴纳这一税种,“根据目前的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一般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减免土地使用税”。决定对土地使用税征收“扩围”,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应按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解决内、外资企业税负不一致问题。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场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资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还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社科院财贸所专家认为,作为一种“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的着力点在于“经营性土地”,而对于非经营性土地一般免予征收。而调整非经营用地“房产税”应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因为个人住房容积率等指标“因房而异”针对土地征税会因此而变得非常复杂,造成征管困难。规定并没有提及对个人住房征收此税的问题,因此个人住房仍将维持现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规定“暂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