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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doc

1、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规定,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以下方法预缴: (1)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以及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除外,2010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

2、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2)从业人数应该按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上述资产总额按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纳税年度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生产经营性质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初和年末平均值)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生产经营性质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主管税务机关一旦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将停止在预缴时按上述规定填报减免所得税额,已填报的要按规定补缴,蓄意偷逃税款的还要按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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