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职工薪酬怎么搞?自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出台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政策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那么政策来了,我们到底该怎么做?社会各界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此政策的出台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结合起来进行筹划.财税2015119号文中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一点明确提出了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提示:该文件对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一并纳入到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但属于研发人员
2、职工薪酬的职工福利费仍是不得列入加计扣除范围.那么,我们要如何筹划能够把福利费列入加计扣除范围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文的规定: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筹划关键点:实务中,我们可把原来作为福利费核算的支出转换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的支出,这样原来不能加计扣除的福利费可以通过工资薪金列入加计扣除范围,给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孟彬总结】合理的运用税收政策,合法巧妙的进行税收筹划,最大利益化的降低企业成本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