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受理科室:办税服务厅申请人具备的条件:纳税人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短期资金调度困难:1.不可抗力。2.意外事故。3.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和行政指令对某些纳税人的直接影响。4.三角债或债务链造成的短期货款拖欠。5.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申请资料:1.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2.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3. 有权认定机关或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灾情报告;4. 资产负债表以及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办理程序:1.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征期结束前提出申请,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2.领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3.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4.经批准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持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领取延期纳税通知书。5.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承诺办理时限:国税机关受理后当月月终前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