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为稿酬收入为何纳税有区别小卢是某报社的专业记者。最近,小张发现他的稿酬收入并入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个人所得税,而同在该报社工作的微机员小王每次拿的几十元的稿费就不缴税,财务部说是按照“稿酬所得”项目小王不够缴税。 请问:同是报社的人,同是在我们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为何专业记者的稿费要并入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而其他人员却要分开纳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的所得征税问题中规定:第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
2、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上述文件规定,小卢是专业记者,小王则属于其他人员,缴税的依据各不相同,所以报社的做法是符合有关的。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