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单位打算向集团总公司借款,问发生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单位向集团公司借款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条件有:第一、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利率;第二、贷款金额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满足上述条件时,贵单位发生的借款利息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
2、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