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免税相关问题?问题描述:1.我司为外贸出口企业,2013年2月份还是小规模性质。因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取得进项,故没有进行免税申报。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在2014年五月份的纳税申报期申报。2014年底的时候是否还得补交税呢? 2.但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中有提到八、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这种情况是否到时候会涉及补交税问题‚?问题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自20
2、14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第八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故,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也不存在因逾期未申报免税而视同内销补税问题。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