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国税: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处理
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读卡器、延伸板或通用发行器及相关软件等防伪税控设备,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
《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有关新闻媒体发布声明作废的公告(注明企业名称、专用设备编号、丢失被盗时间等)
2.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丢失后立即报告。
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2、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从系统中查阅纳税人防伪税控设备种类、数量等情况;
(2)审核《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相关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调阅一般纳税人信息及防伪税控设备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核。
2.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在《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上签署意见。各级税务机关按月汇总上报《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
3.资料归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