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内再次购房如何减免税款 问:我于去年10月出售住房一套,并准备在今年购买一套二手房用于自住,听说一年内卖房后买房,可以将第一套出售时支付的税款拿回来,有这样的政策吗? 答:根据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视其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销售额的,免征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予以减征同比例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
2、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可申请同比例退还出售住房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以售房时间认定,纳税人应提供购买商品住房的购买合同等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确认,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