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一、业务概述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主表)3份;2、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3、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4、纳税人提供的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政策调整依据;5、资产负债表。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四、税务机关业务流程及承诺时限(一)业务流程纳税人申请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审核收入核算部门审批局长
2、审批上报省局终审(二)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20个工作日内省局终审。五、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4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zjtax.gov/2013年4月修订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