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是否可以冲减应交税费?导读:收到营改增的财政扶持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记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科目年末有盈余,补贴收入要缴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时能否直接冲减应缴纳的增值税?了解详细答案见正文.收到营改增的财政扶持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记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科目年末有盈余,补贴收入要缴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时能否直接冲减应缴纳的增值税?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根据上述规定,财政补贴作为与收益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确认费用期间或取得时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不能冲减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不改变纳税处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