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4月份纳税申报办税日历为方便办税人员提前了解各税种的申报日期,中华会计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4月份纳税申报办税日历”,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以下为北京常用征期日历,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备注:1.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进行汇算清缴。2.在国家税务局实行按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
2、税的纳税人,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3.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此表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5.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6.此表未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的入库期。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8.此表备注栏内无文字说明的,为正常申报期和入库期。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