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生活补助费能否免缴个税问:我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生活补助费,哪些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部分补助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而下列收入不属
2、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因此,企业可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