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管理机构职能不断演变从建国初期的会计制度处到如今的会计司,从单纯管制度到准则的制定、专业资格的认定、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建国61年来,我国会计管理机构的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这也印证了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的论断。”日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杨世忠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世忠认为,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是和财政管理体制紧密关联的。 借鉴前苏联的会计管理模式,1949年12月,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处,1950年9月改为会计制度司。1951年1月,政务院颁发命令规定:今后所有财经系统和非财经系统的企业主管部门统一会计制度的订立、改进会计制度工作,授权财政部统一主持办理。1962年
2、5月,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专门研究讨论会计问题的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批示: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1979年1月,财政部恢复了管理会计制度的职能机构 会计制度司,1982年更名为会计事务管理司。1984年以后,各省级财政厅(局)相继成立会计管理的专门机构,大多数地、市、县财政部门也陆续成立了会计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 1985年5月1日,会计法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并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杨世忠认为,会计法的出台、注册会计师的出现要求会计管理机构不仅要管制度、管事,还要对参与会计活动的主体 会计人加强监管,而对人的管理就离不开培训、资格认定和奖惩,在奖惩中就包括评审。实行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正气,树立当代会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