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应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应弥补亏损的核算个体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营亏损,应由“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转入“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弥补亏损时,由“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转入“本年经营所得”明细账户;超过弥补期的亏损,由“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转入到“留存利润”账户。例1999年,某个体户生产经营活动结果如下:营业收入500000元,营业成本400000元,营业费用200000,没有其他项目。结转本年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收入 500000贷: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500000借: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6000
2、00贷:营业成本 400000营业费用 200000该个体户本年经营亏损=500000400000200000 =100000(元)1999年,该个体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经营亏损100000元,应转入“应弥补的亏损”明细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借:本年应税所得应弥补的亏损 100000贷:本年应税所得本年经营所得 100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