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委托代销的商品,应在商品发交受托单位后,按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按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例1】公司2007年1月1日发交爱美公司开关柜200台,委托其代销。单位成本5000元。借:发出商品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
2、00000【例2】承上例,2007年1月28日收到爱美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在清单上注明已销售30台,价款600000元,增值税款102000元,代销手续费900元。借:应收账款 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支付手续费时:借:销售费用其他 900 贷:应收账款9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