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99)总说明 一、<<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以实物形式表示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定额,是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计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编制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实行招标承包时编制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引进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全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 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第三册 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第四册 电气安装工程 第五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第七册 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 第八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2、第九册 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的主要内容适用于石油化工的静置设备、传动设备、工业炉等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刷油、绝热、防腐蚀、筑炉等执行其它相应各册定额。 三、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1年版)中的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中的第五册《静置设备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6年版)中的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热力设备安装
3、工程>>、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版)中相关册等。 (二)标准规范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2.<<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器(沉降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4-86); 3.<<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6-87); 4.《石油化工特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7-87); 5.《乙
4、烯装置裂解炉施工技术规程》(SHJ511-89); 6.《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HJ514-90); 7.《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5-90); 8.《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标准》(SHJ3524-92); 9.《石油化工不锈复合钢焊接规程》(SH3527-92); 10.《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2-95); 1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JBJ23-96)。 四、本定额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工序组合及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施工全过程综合考虑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使用本定
5、额时均不得调整。 六、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应按省、市、自冶区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本定额的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其人工费单价为23.64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材料: 1、本定额中各类材料均包括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未计价,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 )”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按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价格计算; 3、本定额已计价的材料单价以<<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1998年水平)计
6、算; 4、凡定额内列有超声波探伤、着色探伤、焊缝热处理和钢平台摊销等名称者,所用材料均为综合性材料,其价格为综合价;对于未列名称的一些低值易耗辅助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进入基价。 九、施工机械: 1、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全部以机械台班使用量表示,不列其他机械使用费。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入定额;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版)计算,并包括按北京市现行规定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十、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内容: 1、配合基础二次灌浆; 2
7、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场地二次平整与垫层; 3、配合电机抽芯检查、干燥处理。 十一、本定额各章组合工作内容中未包括焊缝按规范要求进行的射线探伤,此部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执行第三册中相应项目。 十二、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电机的电源接线,传动系统的注油; 2、超规范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3、各种铸件、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4、设备、构件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修理工作; 5、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6、大型机械租凭及停滞台班费。 十三、本定额的设备地脚螺栓及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以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均按随设配套供应考虑。 十四、改、扩建工程与原
8、生产装置系统连接措施费,按连接借施所发生的实物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0。 1 设备安装工程 一、《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定额,是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计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实行招标承包时编制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引进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全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 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第三册 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第四册 电气安装工程 第五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炉窑砌筑
9、工程 第七册 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 第八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九册 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的主要内容适用于石油化工的静置设备、传动设备、工业炉等设备安装工程。有关刷油、绝热、防腐蚀、筑炉等执行其它相应各册定额。 三、本定额修编的主要依据: (一)定额依据 1.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1年版)中的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中的第五册《静置设备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3.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86年
10、版)中的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4.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版)中相关册等。 (二)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2. 《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器(沉降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4-86); 3.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6-87); 4. 《石油化工特殊钢结构
11、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7-87); 5. 《乙烯装置裂解炉施工技术规程》(SHJ511-89); 6.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HJ514-90); 7.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5-90); 8. 《石油化工钢制塔类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标准》(SH3524-92); 9. 《石油化工不锈复合钢焊接规程》(SH3527-19); 10.《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3-95) ; 1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JBJ23-96)。 四、本定额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工序组合及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
12、 五、本定额是按施工全过程综合考虑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使用本定额时均不得调整。 六、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应按省、市、自治区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 本定额的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其人工费单价为23.64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材料: (一)本定额中各类材料均包括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二)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未计价,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照“()”内列的定额用量按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价格计算; (三)本定
13、额已计价的材料单价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1998年水平)计算; (四)凡定额内列有超声波探伤、着色探伤、焊缝热处理和钢平台摊销等名称者,所用材料均为综合性材料,其价格为综合价;对于未列名称的一些低值易耗辅助材料,以“元”表示进入基价。 九、施工机械 (一)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全部以机械台班使用量表示,不列其他机械使用费; (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入定额;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版)计算,并包括按北京市现行规定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十、本定额除
14、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配合基础二次灌浆; (二)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场地二次平整与垫层; (三)配合电机抽芯检查、干燥处理。 十一、本定额各章组合工作内容中未包括焊缝按规范要求进行的射线探伤,此部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执行第三册中相应项目。 十二、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电机的电源接线,传动系统的注油; (二)超规范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 (三)各种铸件、锻件、机加工件的制作与加工; (四)设备、构件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修理工作; (五)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六)大型机械租赁及停滞台班费。 十三、本定额的设备地脚螺栓及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
15、栓、销钉、垫片以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均按随设备配套供应考虑。 十四、改、扩建工程与原生产装置系统连接措施费,接连接措施所发生的实物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其中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0。 十五、下列费用按表中所列系数计取: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系数(%) 其中人工费(%) 1 脚手架搭拆费 现场分段、分片组对及散装设备 人工费 10 25 其他设备 人工费 6 25 2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人工费 7 100 3 在有害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人工费 7 100 4 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人工费 9 不作为取费基数
16、 十六、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按“表1”计算。 表1: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计算表 序号 起重能力及规格(单抱杆)(t/m以内) 台次使用费(万元) 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万元) 备注 1 100/50 8.08 1.86 1. 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以金属抱杆的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定额内金属抱杆高度仅供参考; 2. 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按每安装拆除一次为一台次;累计移位距离达到或超过60米或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米,均应分别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取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在计算台次使用费时,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一个装置中最多不能超过三次; 3. 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
17、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0.08。 2 150/50 11.13 1.86 3 200/55 19.41 3.14 4 250/55 29.98 3.14 5 350/60 46.25 4.22 6 500/80 64.92 5.94 十七、定额内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八、凡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十九、本定额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执行。 1.1 现场分段、分片设备组对安装(P1-3) 一
18、本章适用范围: 分段、分片到货的I、Ⅱ、Ⅲ类容器、塔器、反应器类设备组对安装,不适用于散装到货螺栓连接组对的设备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分段容器、塔类设备:筒堡分段组对,焊缝超声波探伤复检,吊耳制作,气密实验; (二)分片椭圆双封头容器:筒体分片组对,焊缝着色探伤,焊缝超声波探伤复检:吊耳制作,气密试验,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 (三)分片容器、塔类设备:筒体分片组对、安装,焊缝着色探伤,焊缝超声波探伤复检,吊耳制作,水压试验,气密试验,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塔类设备分片组对安装用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水平移位; (四)炼油厂再生器、沉降器:器体分片组对、拼装,焊
19、缝着色探伤,焊缝超声波探伤复检,吊耳制作,气密试验,设备吊装,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吊装加固措施件的制作、安装、拆除; (五)三级旋风分离器:器体分片组对、拼装,焊缝着色探伤,焊缝超声波探伤复检,吊耳制作,气密试验,设备吊装,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 (六)空气分馏塔(冷箱):冷箱壳体结构、平台、梯子、栏杆组对、安装,冷箱内设备、工艺管道、阀门、支架安装,焊缝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超声波和着色探伤,阀门脱脂、试压、研磨,设备脱脂,气密试验,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拆除,焊接、脱脂防风棚搭设与拆除; (七)聚丙烯环管反
20、应器:器体分段组对、安装,吊耳制作,水压试验,气密试验,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空中组对用临时平台安装、拆除; (八)设备空中分段组装:分段吊装、就位。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分段组对的设备和分片组对的椭圆双封头容器整理吊装就位; (二)塔类设备分片组对安装和炼油厂再生器、沉降器、三级旋风分离器组对安装中的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 (三)空气分馏塔冷箱壳体结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其他设备的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 (四)需充氩保护焊的氩气耗用量; (五)现场组装容器内的搅拌装置、塔内塔盘安装及设备填充物的填充; (六)聚丙烯环管反应器的焊缝抛光; (七)分
21、段、分片组对安装设备的焊缝焊前预热、后热及焊后热处理。 四、分段到货设备采用空中分段组装施工方法时,同时套用设备分段组对和空中分段组装定额项目。 五、容器分段组对是按一道焊口取定的,每增加一道焊口,增加基价的0.35;塔类设备分段组对是按两道焊口取定的,若一道焊口时按基价乘以系数0.75;若两道焊口以上,每递增一道焊口,增加基价的0.35。 六、若现场使用转胎组对时,定额内道木用量乘以系数0.8;转胎台次使用费应以设备总重量按下表计算: 名称 分段设备直径(mm以内) 1800 2400 2800 3200 3800 >3800 转胎使用费(元/吨) 1170 10
22、53 936 702 585 488 注:表中转胎使用费系综合现场组装批量后,按三段二道焊口测算的,若为二段一道焊口时,按表中系数乘以0.7;若大于或等于四段三道焊口时,每递增一道焊口,应另增加转胎使用费0.4(即在原转胎使用费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4)。 七、试压用水是按正常情况考虑的,不包括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的措施费。 八、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对安装时,按下表系数调整: 材质 合金钢 低温钢 铝 铝合金 人工费 1.15 1.20 1.70 1.95 材料费 1.02 1.12 1.52 1.55 机械费 1.12 1.20 3.
23、00 3.30 注:1. 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2. 铝、铝合金设备以不锈钢设备为基数。 九、复合钢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对安装时,按下述办法调整: (一)不锈钢电焊条按下表所列含量增加: 板厚:基层+复合层(mm) 6+3 8+3 10+3 12+3 14+3 16+3 18+3 20+3 22+3 24+3 26+3 不锈钢电焊条(kg) 5.70 7.22 8.75 10.22 11.77 13.22 14.99 11.37 12.49 13.45 14.49 (二)焊接人工、焊接机械及其他材料按下表系数调整:
24、 项目名称 焊工工日 砂轮片 电 电焊机 焊条烘干箱 焊条恒温箱 调整系数 1.60 5.00 1.60 备注 焊工工日数等于电焊机台班数 1.2 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电解槽安装(P1-117) 一、本章适用范围: (一)容器类:适用于设计压力≤6Mpa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的立、卧式容器,内装加热、冷却及其他装置的容器,设计压力≤2.5Mpa带搅拌装置的容器(包括带搅拌装置的反应器),设计压力为10.1~32Mpa的高压容器安装; (二)反应器类:适用于设计压力≤10Mpa内装填料的反应器,设计压力≤6Mpa内装复杂装置(指内部可拆件和其他
25、内件占设备重量5%以上)的反应器,设计压力为10.1~32Mpa高压反应器安装; (三)热交换器:适用于设计压力≤10Mpa各种结构形式的立、卧式冷、热交换器,同类结构形式或整理安装的费热锅炉和费热回收器,设计压力为10.1~16Mpa管壳式高压热交换器的安装,水平式、斜顶式空冷器安装; (四)塔类:适用于设计压力≤2.5Mpa各种结构形式的塔类设备及石化行业专用塔类设备安装; (五)电解槽:适用于电解烧碱法、立式隔膜电解槽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设备水压试验,设备整理吊装,吊装重量大于80吨设备吊装用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水平移位,吊装加固措施件的制作、安装
26、拆除; (二)下列设备还包括: 1. 高压设备:金属垫片的热处理,紧固件的冷紧、热固; 2. 电解槽安装前的酸洗、脱脂以及隔膜吸附处理; 3. 换热器的抽芯检查。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吊装重量大于80吨设备吊装就位的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 (二)除高压设备外,金属垫片的热处理以及紧固件的冷紧、热固; (三)附设备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与安装。 四、铝制容器、塔类设备的安装,按相应的不锈钢容器及塔类设备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0。 1.3 机械设备安装(P1-283) 一、本章适用范围: 各类压缩机、膨胀机、泵、风机、起重、输送、干燥、过滤、压滤等
27、标准通用型机械设备安装;化肥、乙烯、橡胶、污水处理、炼油厂等石油化工装置的干燥、扒料、除焦、刮油、刮泥、抽油、结晶、成型、包装、装车、计量等专用机械设备及炼油厂特殊阀门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设备本体安装; (二)配合电机抽芯检查、干燥处理; (三)压缩机润滑油过滤; (四)泵、风机的解体、清洗、检查及泵入口滤网的安装; (五)设备的单体试车。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附设备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防护罩以及其它金属件的制作; (二)输送设备的钢制外壳、刮板、漏斗制作、安装; (三)起重设备试运转所需重物的供应和搬运; (四)
28、炼油厂特殊阀门安装中执行机构的调校。 四、输油臂(码头用)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海上运输、吊装机械费用。 五、活塞式V、W型,扇型及离心式压缩机安装是按单级和单轴考虑的,安装同类双级、双轴压缩机时,则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40。 六、刮板输送机定额单位是按一组驱动装置计算的,如超过一组时,则将输送长度除以驱动装置组数,按定额相应的“米/组”子目计算。 七、压缩机润滑油过滤用油按随机供货考虑。 八、定额内凡以“台(套)”为计量单位的设备安装(不包括特殊阀门安装),其金属桅杆、人字架及配套索具、滑车等的摊销费,均以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按12.00元/吨计算。 1.4 工业炉及蒸汽锅炉
29、安装(P1-543) 一、本章适用范围: 石油化工工业炉制作安装,20吨/小时以内的通用供热低压蒸汽锅炉安装,中压、高压锅炉成套设备安装,燃油燃气高压蒸汽锅炉安装以及炼油厂加热炉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项目及工作内容: (一)石油化工工业炉制作安装: 1. 炉体金属结构: (1)项目范围:炉架、炉底、炉墙、炉顶结构,管箱,平台、梯子、栏杆结构,烟道,风道,烟囱等; (2)工作内容: ①乙烯裂解炉:炉体结构制作、组对、安装,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塔式起重机及其轨道安装、铺设、拆除; ②其他石油化工工业炉:炉体结构组对、安装,现场组
30、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整体水压、气密试验。 2. 炉管 (1)项目范围:辐射段炉管,对流段炉管等; (2)工作内容: ①乙烯裂解炉:炉管安装,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检验,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整体水压、气密试验; ②其他石油化工工业炉:炉管安装,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检验,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 (二)炼油厂加热炉制作安装: 1. 炉架金属结构: (1)项目范围:框架,炉底,筒体,炉顶,侧墙,对流室弯头箱框,对流顶横梁,金属烟囱等金属结构; (2)工作内容:结构制作、安装,半成品预制件的水平运输,制作组装平台的铺设与
31、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拆除。 2. 炉管安装及焊接: (1)项目范围: ①排管:对流段和辐射段排管、过热蒸汽排管及横竖布置的光管和钉头管等; ②管板:两端及中间管板等。 (2)工作内容: ①排管安装:排管运输、安装,水压实验,吊装夹具制作、安装、拆除,焊接胎具制作; ②炉管、急弯弯头、弯头焊接:焊口焊接,合金钢炉管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检验。 (三)废热锅炉安装: 1. 合成氨装置废热锅炉系统安装: (1)废热锅炉本体: ①项目范围:一段废热锅炉、二段废热锅炉、汽包; ②工作内容:废热锅炉和汽包安装,水压试验,金属抱杆安装、拆除、水平移位。 (2)
32、衬里板组装焊接:衬里板组装和焊接,焊缝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捡验。 2. 乙烯装置废热锅炉系统安装: (1)废热锅炉本体: ①项目范围:废热锅炉、汽包; ②工作内容:废热锅炉本体和汽包安装,水压试验。 (2)蒸发管安装:炉管焊接、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捡验。 3. 芳烃蒸汽重整炉废热系统安装: (1)设备及结构: ①项目范围:钢结构,平台、梯子、栏杆结构,燃料气预热器,重整汽废热锅炉,汽包,蒸汽过热器,烟囱等; ②工作内容:设备及结构安装,水压试验,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 (2)蒸发管安装:炉管安装,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捡验。 (四)20
33、吨/小时以内的低压锅炉安装: 1. 项目范围: (1)各型快装锅炉包括:炉本体及本体管道,阀门、管件、仪表、水位计,随机供应的引风机、鼓风机、烟囱、调速器、平台、梯子、栏杆等; (2)各型散装锅炉包括:钢架、过热器、汽包、水冷壁、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吹灰器、平台、梯子、链式炉排以及各种附属小型构件等。 2. 工作内容: (1)各型快装锅炉包括:项目范围内的锅炉本体及结构安装,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蒸汽试压、试运行; (2)各型散装锅炉包括:钢架、过热器、汽包、水冷壁、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吹灰器、平台、梯子、链式炉排安装,水压实验、烘炉、煮炉及蒸汽试验。 (五)
34、中压、高压锅炉成套设备安装: 1. 项目范围:钢结构、汽包、水冷系统、过热器系统、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本体管路系统、平台、梯子、燃料装置、除灰装置; 2. 工作内容:项目范围内的锅炉本体及结构安装,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蒸汽试验,临时支撑、加固件的制作、安装、拆除。 (六)炼油厂一氧化碳蒸汽锅炉安装: 1. 项目范围:钢架、平台、梯子、对流管、水冷壁、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燃烧设施及本体管路等; 2. 工作内容:锅炉本体、结构安装,超声波探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等。 (七)燃油、燃气高压蒸汽锅炉安装: 1. 项目范围:水汽包、平台、梯子、栏杆、
35、蒸发管、水冷壁管、过热器系统、回转预热器系统,烟道、风道、罩壳,支撑架及各种U型金属件; 2. 工作内容:设备及结构组对、安装,水压试验、气密试验、焊口预热与后热处理,焊缝着色探伤检验,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煮炉等。 三. 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合成氨装置废热锅炉系统汽包安装用金属抱杆台次使用费; (二)裂解炉安装中塔吊的进出场运输; (三)钩钉、托盘、炉墙砌筑、耐火衬里、除锈、刷油、保温、防腐蚀,配合试运转及水、电、油、汽及其它燃料的耗用量; (四)本体以外的容器、过滤器、送风器、引风机、泵以及油、水、汽管道、阀门,热工和电气的安装、检验、调
36、整; (五)不属于制造厂供货的20吨/小时以内低压蒸汽锅炉的金属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烟道、风道及烟囱的制作、安装; (六)锅炉的化学清洗、酸洗、碱洗及污水排放的临时设施。 1.5 设备填充、脱脂(P1-627) 一、本章适用范围: 各类设备填充、脱脂。 二、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序: (一)设备填充:施工准备,填充物的检查、清洗、挑选、排列、堆放; (二)设备脱脂:设备除锈,配制脱脂剂,清洗、脱脂,蒸气、氮汽、无油空气吹除,残剂回收等。 三、本章定额未包括: 设备脱脂槽、保护棚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 2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页内链接: 一、
37、《石油化工行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以实物量形式表示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定额,是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计算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实行招标承包时编制标底的依据,也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引进工程项目的安装工程。全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 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第三册 金属贮罐、球形罐、气柜及其它金属结构工程 第四册 电气安装工程 第五册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第七册 给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 第八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九册 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第二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38、以下简称本定额)的主要内容适用于: (一)石油化工装置(包括厂区外10公里以内)中输送各种生产用介质的管道安装,其中包括厂区内输送生产与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煤气管道安装; (二)生产与生活用管道界限: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外1.5米为界。 三、本定额不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42MPa的管道、设备本体的管道及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等管道。 四、本定额修编的主要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1年版)中的第二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39、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版)中的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86年版)中的第六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其它分册;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版)中的第七册《管道组对消耗定额》、第一册《焊接、元损检测与热处理》、第三册《清洗钝化、脱脂与致密性试验消耗定额》等。 (二)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1997); 2
40、《石油化工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工艺标准》(SHJ517-91); 3.《石油化工工程铬钼钢管道焊接技术规程》(SHJ520-91); 4.《石油化工低温钢焊接规程》(SH3525-92); 5.《钛管施工及验收规范》(SHJ502-86);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等。 五、管道压力等级划分及管道分级: (一)管道的压力等级应按设计压力进行划分:低压管道0
41、温度≥500℃时升为高压; (二)管道分级按中石化标准《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1997)规定,以输送介质的危害程度和可燃介质的类别及其压力进行分级,其级别为SHA和SHB两级。输送一般非可燃、无毒介质的管道分类执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六、本定额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工序组合及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全过程综合考虑编制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使用本定额时均不得调整。 七、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等,其增加的费用,应按省、市、自治区或中国石油
42、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工: 定额的人工以综合工日表示,其人工费单价为23.64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九、材料: (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使用量、规定的损耗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 (二)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未计价,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定额用量按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价格计算; (三)本定额已计价的材料单价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1998年水平)计算; (四)对于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不大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进入基价。 十、施工机械: (一)本
43、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全部以机械台班使用量表示,不列其它机械使用费; (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列入定额; (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版)计算,并包括按北京市现行规定计算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公路运输管理费; (四)本定额中的电焊机(综合)、载重汽车(综合)及吊装机械(综合)均为综合价,其组成与单价见附表。 十一、本定额中各类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下列材质: (一)碳钢管适用于焊接钢管、无缝钢管、16Mn钢管; (二)铬钼钢管适用于低温钢管; (三)有缝低温钢管适用于铬钼钢板卷管; (四)
44、碳钢板卷管适用于螺旋卷管、16Mn钢板卷管; (五)管件、法兰、阀门等定额项目与管道安装项目配套使用。 十二、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一)本定额中场内水平运距按300米综合考虑,其中包括从工地仓库至预制场和现场、从预制场至现场,使用本定额时不作调整。对厂外运距超过一公里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费用,按本说明中表1规定计取; (二)场内垂直运输高度均为正负12(包括0~20)米综合考虑的,若施工高度超过20米时,其超高增加费按本说明中表1规定调整。 十三、本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单体试运后、负荷试运前的系统调试; (二)埋地和地沟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地区建筑工程预
45、算定额; (三)材料、半成品、成品件从工地仓库至安装现场范围以外的水平运输; (四)管道及构件的除锈、防腐及绝热; (五)管道的喷砂除锈; (六)现场管道预制钢平台铺设与拆除; (七)大型机械的进出场费、租赁费及停滞台班费。 十四、改、扩建工程与原生产装置系统连接措施费,按连接措施所发生的实物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十五、下列费用按表1中规定系数计取: 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系数(%) 其中人工费(%) 1 脚手架搭拆费 人工费 7 28 2 厂区外10公里以内的管道安装 人工+机械 10 30 3
46、 施工高度超过20米以上的管道安装 人工+机械 30 30 4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人工费 7 100 5 在有害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人工费 7 100 6 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人工费 8 不作为取费基数 十六、定额内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以各章节说明和附注为准。 十八、本定额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执行。 2.1 管道安装(P2-3) 页内链接: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不锈钢管、合金钢
47、管、有色金属管、塑料管、生产用铸铁管安装,以“10米”为计量单位。 二、本章不含管件安装的定额项目中有各种钢管、钛管、铝含金管、铜管、塑料管等,其管件安装执行第二章相应定额。 三、含管件的直管安装项目中有衬里钢管、夹套管、伴热管、承插铸铁管等,这些项目中既包括直管安装,也包括管件连接的全部工序内容。 四、本章定额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本章各项目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包括管材清理及外观检查、切口、坡口、组对、焊接、安装、水压试验、空气吹扫; (二)不锈钢管道安装包括焊缝酸洗钝化工作内容; (三)合金钢管道安装包括了管材的光谱分析、焊缝热处理后的硬度测定工作内容。 (四)钛管安装
48、包括了焊根渗透检验、管口内、外充氩保护、焊缝酸洗钝化工作内容; (五)铝合金管包括了焊前预热内容; (六)铜管包括了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及硬度测定内容; (七)衬里钢管安装项目包括直管、管件和法兰安装的全部工序; (八)夹套管安装项目中包括直管、管件、联通管、管帽、定位板的安装及其焊缝的渗透检测; (九)高压钢管项目包括了母材表面的检验内容; (十)合金钢管及不锈钢管的氩电联焊项目包括了管口局部充氩内容。 五、下列管道安装按以下系数计算: (一)中压管道氧乙炔焊,按低压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l.2; (二)衬水泥的铸铁给水管安装,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三)衬里钢管
49、用于外管廊时,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 (四)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安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的除外); (五)超低碳不锈钢管(如304L、316L等)安装套用不锈钢管项目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l.15,焊条价格可按定额内用量进行调整; (六)夹套管安装项目是内管按不锈钢、外管按碳钢管进行编制的。若内、外套管均为碳钢管时:按相应定额工日乘以系数0.9,电焊条均按碳钢电焊条价格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六、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可按本册有关章节另行计算: (一)本章第二条中所述不包括管件连接的项目,执行第二章相应定额; (二)阀门安装; (三
50、法兰安装(衬里钢管除外); (四)管道气压试验、清洗; (五)管口焊缝的无损探伤(钛管焊缝根部的渗透探伤除外); (六)管口焊缝热处理(铜管除外); (七)低压不锈钢板卷管和有缝低温钢管(氩电联焊)项目,DN≥700的子目不包括焊口局部充氩保护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管支吊架制作与安装; (九)管件的制作及煨弯。 .2 管件连接(P2-241) 页内链接: 一、本章定额与第一章直管安装项目配套使用,其焊接方法和管口工序内容组合与直管安装相对应,以“10件”为计量单位。 二、管件连接包括弯头、三通、异径管、管接头、管帽等。 三、铝合金管件及铝合金板卷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