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69.50KB ,
资源ID:2319334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31933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热门】超标的利息支出都需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吗?.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热门】超标的利息支出都需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吗?.doc

1、 超标的利息支出都需要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吗? 作为财税人员都知道借款的利息支出要想税前扣除,是有诸多限制和标准,一旦超标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不能税前扣除,那是不是意味着在利息支出的当年就要就行纳税调整呢? 一、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借款费用是可能需要资本化的。 假如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在税前扣除时要区分几种情况。 (一)资本化计入存货的利息支出 如果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其利息支出应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在此处是一致的。 1、存货在

2、建造的当年,由于利息支出是直接计入存货成本的,尚未进入销售成本,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因此不需要对超标的利息支出做纳税调整。 2、存货已经达到预定可销售的状态的,但是尚未销售的,计入存货成本的利息支出也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需要对超标的利息支出做纳税调整。 3、包含有资本化利息支出的存货对外销售的,需要对整个资本化利息支出中超标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可能既包括当年的利息支出,也包括以前年度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二)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将导致其会计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通过折旧或

3、摊销等进入损益的,因此超标的利息支出将在这个折旧期间或摊销期间进行纳税调整。 (三)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超标的纳税调整与所得税申报填写 说到“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有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利息支出”中调整。如果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的利息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金额。 看清楚了“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如果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当然就不能

4、在此处填写,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当然不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所以不能在此处填写。 资本化进入存货的,销售后会进入到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中,在《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没有专门的行次填写,故可以将其纳税调整在“29.(十六)其他”填写。 资本化进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属于资产类调整项目,应先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然后再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31.(一)资产折旧、摊销(填写A105080)”。 二、筹建期间的利息支出 (一)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6602管理费用”科目下:(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

5、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税务处理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6、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三)筹建期间利息支出的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会计上对于筹建期间的费用化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税务上,可以有两种选择选择,一是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一是可以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税会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1、税务上一次性扣除可能存在的税会差异及纳税调整 企业筹建期间小于1年且筹建当年就进入生产经营的,税务上选择一次性扣除的,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化的借款费用,税务和会计处理一致,不存在税会差异,如果利息

7、支出超标也应在当年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筹建期间是跨年度的,即使税务上选择的是在开始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那么在仍然处于筹建期间年度的借款费用即便会计上是费用化的,税务上由于不计算当期亏算还是属于类似于资本化处理。因此,企业在筹建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填报时应调整:属于纯筹建期间的,将所有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费用化的借款费用全部调整为0;属于既有筹建期间又进入生产经营期间的年度,则需要将以前年度的筹建期间费用加上进行扣除,超标的利息支出在进入生产经营期间一次性调整。 2、税务上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该项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 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在费用化借款费用发生的当期,全部计入了当期损益。 因此,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化借款费用在纳税申报时应调减至0,在进入生产经营的分摊期间时应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调增。如果筹建期间利息超标,在整个分摊期间进行调整。 税务上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引起的纳税调整属于资产类调整项目,应先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3.(四)开办费”,然后再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34.(一)其他”。 综上所述:对于利息支出超标情况,一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想当然就马上进行纳税调整!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