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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财税[2016]140号解读:金融、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又出增值税新政策了.doc

1、 财税[2016]140号解读:金融、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又出增值税新政策了 看点一金融 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36号文件规定: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购入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到期不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财税[2016]36号

2、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36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3、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何征收增值税? (1)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3)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是指: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

3、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 4、转让金融商品负差的政策衔接问题 纳税人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2016年5-12 5、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纳税人明确包含经备案的 融资租赁业的试点纳税人在财税[2016]36号文中描述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的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现新文件中明确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6、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看点二房地产开发 1

4、土地价款范围扩大 “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原文: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2.拆迁补偿费可以作为销售额扣除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但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3.先支付土地价款后成立项目公司的土地价款扣除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

5、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1)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2)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3)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看点三其他 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3.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

6、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6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

7、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7.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8.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9.自201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者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为按实物征收增值税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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