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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取得的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doc

1、退休后取得的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祁某,任职于某省财政厅,是中国社科院博士生导师,2017年9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单位退休。由于祁其在业界的影响较大,该省财政厅对其返聘,继续任职于财科所,维持原有的待遇不变;同时某高校亦希望借助其知名度,扩大影响和提升学校竞争力,与祁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软引进协议,协议规定,祁某在协议期内以该高校的名义申请国家级课题2至3项,以第一署名单位在高水平刊物发表论文若干篇,该高校每月支付齐某人民币10000元。则祁某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呢?祁某取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涉及到离退休所得的征免税问题以及个人所得税征税

2、项目的确定问题。祁某在2017年10月以后取得的经常性收入包含两部分,一是从财政厅取得的收入;二是从高校取得的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则祁某分别从财政厅和高校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薪性质的收入,是否适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呢?一、从财政厅取得工薪收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3、7号)的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离退休工薪所得应满足以下条件:(1)仅限于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在工薪之外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等不在免税之列;(2)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取得的工薪所得比照执行;(3)仅限于在原任职单位(即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所得,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祁某从财政厅取得的收入,包括离退休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实物福利等,均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从高校取得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祁某从高校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免征个人所

4、得税的范围,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依其性质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满足以下条件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

5、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不含社保);(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显然祁某从高校取得的收入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三、祁某应就来自于财政厅和高校的所得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综上,祁某分别从财政厅和高校取得了同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即财政厅应就其发放给祁某的工资薪金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因该所得免税,实际无需扣缴税款);高校就其发放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祁某还

6、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四、注意事项1.如果祁某退休后未被财政厅返聘或其不符合财税20087号所规定的专家条件,则祁某从财政厅取得的除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补贴、津贴、奖金、实物福利等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祁某与该高校未签订超过1年的劳动合同或不满足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的其他条件,则其从高校取得的收入不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劳务报酬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祁某可辨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负担,通过合同签订的方式,选择适用工资薪金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纳税。3.如果祁某从高校取得的所得(10000元/月)为税前所得,则以该所得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由该高校代扣代缴相应部分的税款;如果为税后所得,即税款由该高校负担,则应将该税后所得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由高校代扣代缴。4.虽然祁某从财政厅取得的工薪性质的所得符合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祁某仍需选择并固定在一地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不会因为其中一处所得为免税而免除其自行申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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