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税薪资制度薪资发放临界点拆分操作建议本期看点:房地产企业员工薪资相对较高,从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也相对较重。从企业管理角度讲,公司制定节税的薪资制度,也是提高企业人才竞争力的一条必备途径。将薪资“分开发和平均发”,正是节税薪资制度的基本方法。这种方法财务人员应当都知道,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如何实现最优节税效果,就必须考虑薪资发放中的临界点问题,特别是年终奖的临界点,多发1元,至少要多缴纳1155元,最多会多缴纳88000元,可不是小数唉。为此,智慧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作为16年来从事房地产财税研究的地产财税专家,为方便广大房地产企业朋友运用方便,我们从税率出发,分段给出税率临界
2、点的建议。一、税率临界点建议年薪80000元左右,建议薪资税率控制在3%;年薪150000元左右,建议薪资税率控制在10%;年薪260000元左右,建议薪资税率控制在20%;年薪900000元左右,建议薪资税率控制在25%;再高的年薪就不具备普适性了,我们暂不做测算了。说明:考虑到“三险一金”中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不一,我们在测算时均假设不考虑社保因素,即所提薪资均为险后薪资。企业在应用时根据当地实际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可。二、具体操作过程1、假定某人险后年薪78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5000元(险后,下同),年终奖18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
3、5000-3500)3%12=4512=540(元);(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180003%=540(元)(3)全部应纳税额=540+540=1080(元)如果不加筹划,将78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7800012-3500)10%-10512=2340(元)所以,年节税额=2340-1080=1260元(节税率达53.85%)2、假定某人险后年薪150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54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8000-3500)10%-10512=34512=4140(元);(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54000
4、10%-105=5295(元)(3)全部应纳税额=4140+5295=9435(元)如果不加筹划,将150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15000012-3500)20%-55512=14940(元)所以,年节税额=14940-9435=5505(元)(节税率达36.85%)3、假定某人险后年薪258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12500元,年终奖108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12500-3500)20%-55512=124512=14940(元);(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10800020%-555=21045(元)(3)全部应纳税额
5、=14940+21045=35985(元)如果不加筹划,将258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25800012-3500)25%-100512=41940(元)所以,年节税额=41940-35985=5955(元)(节税率达14.20%)4、假定某人险后年薪882000元,给他的薪资发放方案是:月工资38500元,年终奖420000元,其年应纳个税的计算过程如下:(1)工资部分应纳个税=(38500-3500)25%-100512=774512=92940(元);(2)年终奖部分应纳个税=42000025%-1005=103995(元)(3)全部应纳税额=92940+103995=196935(元)如果不加筹划,将882000元平均发放的话,其应纳个税为:(88200012-3500)35%-550512=227940(元)所以,年节税额=227940-196935=31005(元)(节税率达13.60%)三、结语上述建议具有普遍适用性,几乎适用于所有企业。当然,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其他思路和方法还有很多,但要结合企业具体的情况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税务筹划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强,设计不当就会给您带来税务风险,那就得不偿失了。我们建议企业与专业咨询公司合作来进行,以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