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不能不知道的增值税抵扣误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营改增”进入最后的倒计时,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你准备好了吗?下面的这些增值税抵扣误区,你知道吗?误区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之一,也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形式条件之一,但是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也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租用一辆大客车专用于职工上下班班车,租车费用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属于用于集体福利购进应税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自行购买用于办公场所的装修材料,即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不能抵扣进项
2、税额。误区二:只有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不仅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还包括:1.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4.农产品销售发票;5.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6.税收缴款凭证。误区三:跨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取得的进项发票不是必须在本年度内认定抵扣,而是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抵扣就可以。此期限可以跨年。误区四:过了180天未抵扣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因客观原因导致增值税抵扣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详细说明原因,经审批后仍可抵扣。客观原因包括: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擅自离职,未能办
3、理交接手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增值税扣抵凭证未按期抵扣。误区五:不知税控机以及技术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纳税人安装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已缴纳的技术服务费也可以全额抵减。误区六: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办公用品比较特殊,虽然不是直接去生产产品的,但是办公使用属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所以可以理解为间接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用转出。误区七:损失报废的进项税额都需要转出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
4、失,进项税额需转出。但是,如果是自然灾害、市场原因造成货物报废处理的损失,进项税额无需转出。误区八: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企业如果同时有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需分别核算进项税额,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需转出。也可先按照比例抵扣进项税额,年底再清算调整。误区九:视同销售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视同销售项目,除不得抵扣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外,如将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投资,进项税额可照常抵扣!误区十:进价高于销售的价格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不能抵扣及转出的情形,进价高于销售价格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是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
5、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误区十一:对既有增值税应税业务,又有非增值税应税业务,无需按比例抵扣对既有增值税应税业务,又有非增值税应税业务,要合理划分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准确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营改增”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误区十二:营改增后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进项不能混着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要求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分开各算各的抵扣,但在财税(2013)106号中有一项特殊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误区十三:企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补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能抵顶企业现有的留抵税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可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应补缴增值税款和滞纳金,但不能抵减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