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73KB ,
资源ID:2307961      下载积分:3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3079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捐赠支出的财税处理(现金捐赠).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捐赠支出的财税处理(现金捐赠).doc

1、捐赠支出的财税处理(现金捐赠)在实务当中,企业出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捐赠情形,结合新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捐赠规定、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对于捐赠支出相关的财税处理进行梳理,帮助大家在汇算清缴中实际应用,避免涉税风险。本文仅就企业对外通过现金捐赠的有关财税处理,将陆续推出通过非现金方式的捐赠支出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敬请关注。一、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实际发生捐赠支出时,会计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二、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1、增值税处理:通过现金方式的捐赠支出不涉及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处理: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

2、7年版)填表说明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司解读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分为三类扣除情况,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全额不得扣除、特定事项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全额扣除、一般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限额扣除。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情况、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发生以前年度捐赠支出未扣除完毕等三种情况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应填报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全面反映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结转情况。纳税人实际发生捐赠支出,要区分是公益性捐赠支出还是非公益性捐赠支出,正如上面所述,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全额不得扣除。何为公益性捐赠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3、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财税【2010】45号),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资格是否认定要区分,根据财税【2010】45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当年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4、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扣除。第十条规定,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

5、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如果企业的会计口径利润总额为零或出现亏损,其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也不得在当年度税前扣除。受赠对象要分清:受赠对象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如向企业或个人直接捐赠的,则不得税前扣除,如受灾企业或个人;如受赠单位是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得税前扣除。如向未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则不得税前扣除。捐赠票据要合规:根据财税【2010】45号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6、,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实际发生很重要:必须是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可以税前扣除。如某单位只是承诺并未实际将款项支付给受赠单位的,则不得税前扣除。3、实务案例:【例1】全额不得扣除A企业直接向芦山地震灾区群众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例2】全额扣除芦山地震发生后,A企业向芦山县人民政府捐赠100万元人民币。【注】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8号)文规定,自2013年4月20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

7、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例3】限额扣除A企业2017年6月向公益性社会团体(红十字会)捐赠现金100万元,并取得了加盖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A企业支付捐赠款并取得捐赠票据时: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一)假设2017年A企业会计利润总额1000万元,2017年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1000*12%=120万,大于捐赠支出100万元,捐赠支出可以全部扣除。(二)假设2017年A企业会计利润总额500万元,2017年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500*12%=60万元,小于捐赠支出100万元,捐赠支出可以扣除60万元,未扣除的40万元,准允结转以

8、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假设2017年A企业会计利润总额-500万元,2017年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0万元,捐赠支出100万元当年全额调增,未扣除的100万元,准允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捐赠支出相关法规:基本规定1)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时扣除。第十条规定,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9、,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

10、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此部分作废】。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相关规定3)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395号4)财政部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213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财税2009124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11、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三条规定,关于特定事项捐赠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8)财政部国家税务

12、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9)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12号10)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8号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27号1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四条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1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修订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19)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09100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