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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大类27项营改增差额征税项目.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21大类27项营改增差额征税项目 从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开始全面试行营改增试点,为适用营改增试点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或某些业务,规定了差额征税政策。具体(包括但可能不限于)有: 差额征税项目汇总 类型 政策规定 文件名 1.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2.融资租赁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有形动产17%,不动产11%,税负超过3%即征即退。扣除项目的范围,剔除保险费(6%)和安装费(11%)(这两项现在能取得进项了)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16年5月1日后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按6%)明确实收资本金1.7亿的要求。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4.航空运输业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应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财税〔20

3、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5.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6.旅游服务 (一般/小规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7

4、经纪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该部分不得开专票,可以开普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该服务可以选择简易方法按5%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

5、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9.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税率6%) (一般/小规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11%)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

6、知》(财税〔2016〕47号)(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特殊税率与不动产销售税率一致) 1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收到预收款时=预收款÷(1+11%)×3%预缴。注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

7、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地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收到预收款时=预收款÷(1+5%)×3%预缴。 11.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1%)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预缴税款。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

8、项的规定》/财税〔2017〕58号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申报,并按此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3%)预缴税款。 12.转让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为销售额申报,同时按固定公式(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向不动产的地税机关预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5%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按同样方法向不动产的地税机

9、关预缴。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按全额)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为

10、销售额,同时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个体工商户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为销售额,同时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

11、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1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

12、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 14.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及成员单位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 15.劳务派遣服务 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一般和小规模都是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

13、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6.安全保护服务 可以比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一般和小规模都是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财税〔2016〕47号/财税〔

14、2016〕140号 17.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自来水水费 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4号) 18.教辅单位为境外单位提供境内考试服务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

15、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19.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务辅助经纪代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

16、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0.代理进口服务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外代理服务收入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

17、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具体解析如下: 1.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有形动产17%,不动产11%,税负超过3%即征即退)。扣除项目的范围,剔除保险费(6%)

18、和安装费(11%)(这两项能取得进项用于抵扣)。 3.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2016年5月1日后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按6%)。(在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明确实收资本1.7亿的要求)具体表述如下: (1)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

19、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20、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以上(1)至(3)所称经批准,系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包括经该部门备案)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

21、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4. 航空运输企业销售服务;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 (一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 经纪代

22、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上述17项政策依据为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8.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该部分不得开专票,可以开普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该服务可以选择简易方法按5%征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23、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9.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小规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11%)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除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税率6%)。 政策依据

2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 10.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收到预收款时=预收款÷(1+11%)×3%预缴(注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10.2小规模纳税人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地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收到预收款时=预收款÷(1+5%

25、)×3%预缴。 政策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1.建筑服务 11.1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11%)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2%)预缴税款。 11.2小规模纳税人及适用简

26、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申报,并按此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3%)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

27、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12.转让不动产 12.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为销售额申报,同时按固定公式(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向不动产的地税机关预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

28、5%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按同样方法向不动产的地税机关预缴。 12.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按全额)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2.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为销售额,同时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2.4个体工商户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

29、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5%)为销售额,同时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2.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12.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30、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1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销售收入;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

31、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14.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及成员单位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上述1314项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9号) 15.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一般和小规模都是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

32、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6.安全保护服务;可以比照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一般和小规模都是5%),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关于明确金

33、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17.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自来水水费收入;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4号) 18.教辅单位为境外单位提供境内考试服务;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34、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19.签证代理服务;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

35、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商务辅助经纪代理) 20.代理进口服务;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上述1920项政策依据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 (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2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外代理服务收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

36、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政策依据: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21大类27项营改增差额征税项目归结起来:三种开票方式 方式一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 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税率或征收率)×税率(征收率) 如:转让不动产 方式二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

37、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的余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差额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正常开票功能 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 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1+税率)×税率 如:经纪代理服务、旅游服务、劳务派遣、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等服务可选择该开票方式 方式三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正常开票功能 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 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税率(或征收率) 几乎涉及所有差额征税服务。 21大类27项营改增差额征税项目例解(未完待续) 1.按照现

38、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例1:某纳税人销售商品房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扣除额 80 万元,征收率 5%。 发票开具方法如下: 第一步,进入开票页面,点击页面上方差额按钮; 第二步,录入扣除额80万元; 第三步,金额栏录入含税销售额1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金额(不含税)和税额,填写在相应栏次。 计算过程如下: 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5%)=9523.81 元 金额(不含税)=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 2.新发票系统正常功能开票但按余额开具增值

39、税专用发票,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票 例2:A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5月份向B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收取服务费10500元,其中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为6300元。 发票开具方法如下: 第一步,选择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第二步,金额栏录入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4200元及税率5%; 第三步,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不含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同样的方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计算过程如下: 销售额=10500-6300=4200元 差额纳税申报税额=(10500-6300)÷(1+5%)×0.5%=200

40、元 3.新发票系统正常功能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扣除差额后的余额申报纳税 例3: 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B公司工程款100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开具方法如下: 第一步,选择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第二步,金额录入全额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及税率3%。 第三步,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不含税) 计算过程如下: 票面全额金额(不含税)=1000000-29126.21=970873.79元 票面全额税额=1000000÷(1+3%)×3%=29126.21元 差额纳税申报税额=(100000

41、0-800000)÷(1+3%)×3%=5825.24元; 差额征税项目 适用类型 简易计税为前提 申报是否差额 预征是否差额 开专票是否差额 金融商品转让 全体 否 是 否 否 融资租赁 全体 否 是 否 否 融资性售后回租 全体 否 是 否 否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老合同 全体 否 是 否 是 航空运输企业 全体 否 是 否 否 客运站场服务 一般纳税人 否 是 否 否 旅游服务 全体 否 是 否 是 经纪代理服务 全体 否 是 否 是 人力资源外包

42、全体 否 是 否 是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体 是 是 是 是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 一般纳税人 否 是 否 否 建筑服务业三类项目 全体 是 是 是 否 转让不动产老项目四类(不含自建) 全体 是 是 是 是 北、上、广、深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 个人 是 是 否 是 其他个人销售非住房(非自建) 其他个人 是 是 否 是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全体 否 是 否 是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及成员单位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全体 否 是 否 否 劳务派遣 全体 是

43、 是 否 是 安全保护 全体 是 是 否 是 移动福利 全体 否 是 否 否 物业管理服务销售自来水 全体 是 是 否 否 教辅单位为境外单位提供境内考试服务 全体 否 是 否 是 签证代理服务 全体 否 是 否 是 代理进口服务 全体 否 是 否 是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外代理服务收入 全体 否 是 否 是 备注:预征否是不预征,开专票否是不开专票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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