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同销售相关的财税处理【问】某企业从事木制品加工业务,生产实木地板和各种办公用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存货成本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月末计算实木地板每平方米成本为120元。销售价格按照买方的订购数量可以浮动10%,本月实木地板的平均售价是300元,其中最高售价是360元/平方米。假设涉及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2010年10月部分业务情况如下:1.领用400平米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楼的装修。2.以1000平米的实木地板抵偿前欠甲公司的货款351000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3.向某希望小学捐赠一批价值5000元办公用品,该批用品生产成本2000元。4.企业领用自产的办公用品,用于管
2、理部门使用,成本1650元,正常售价3000元。5.将本月外购的高档手表馈赠给客户,购买手表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为15210元。应该进行的财税处理有哪些?【答案】增值税=(400*300)*17%+(1000*300)*17%+5000*17%+15210/1.17*17%=74460消费税=(400*300)*5%+(1000*360)*5%=24000:1.借:在建工程74400贷:库存商品4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002.借:应付账款35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贷:库存商品12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0003.借:营业外支出2850贷:库存商品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4.借:管理费用1650贷:库存商品16505.借:营业外支出15210贷:库存商品1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10或者借:营业外支出15210贷:库存商品1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