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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涉税风险提示.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住房公积金的涉税风险提示公司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超标时有发生,为防范涉税风险,现将公积金缴存超标的涉税风险进行梳理,供大家参考。一、缴存公积金规定:1、国务院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部委规定: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

2、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3、省市政府规定:根据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辽直房资字20167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根据关于2017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74号)规定,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

3、为各7%。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6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二、税法公积金规定:1、个人所得税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

4、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允许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限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如果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

5、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3倍计算扣除,职工个人超出部分和单位缴纳超出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三、公积金超标情形:根据以上中央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规定,主要存在三种超标情形:1、缴存比例超标,如:天津市规定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假设企业和个人按15%比例缴纳,则缴存比例超标。2、缴存工资超标;如:

6、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3倍计算扣除。3、上述两种情形同时存在。四、公积金涉税风险:1、个人所得税风险:如果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超过12%,企业缴存超标部分应并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得在工资额,个人缴存超标部分不得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调整,将可能存在少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如果工资额超上年所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上限,同样也存在少缴纳个人所得税风险。税务机关则会要求企业补扣个人所得税及罚款处理。注:个人所得税认可的最高缴存比例是12%,如果高于12%的一定要调整。如果职工工资超上述3倍上限的,则一定要调整。2、企业所

7、得税风险:企业为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超标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作纳税调增处理,将存在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风险。税务机关则会要求企业补缴企业所得税及处以罚款、滞纳金等。注:企业所得税认可的最高缴存比例可以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有可能部分地区规定高于部委规定的12%比例,则企业所得税认可的最高比例可能高于12%。如果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按3倍计算扣除,单位缴纳超出部分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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