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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新旧规定对照表.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新旧规定对照表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新旧规定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事项新规定2017年第37号公告原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及未扣缴税款的追缴及处理方式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当依法向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未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扣缴义务人补扣税款,并依法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需要向纳税人追缴税

2、款的,由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 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不动产转让所得,为不动产所在地国税机关。 (二)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三)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为分配所得企业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四)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负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发〔2009〕3号: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

3、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居民企业未依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国税函〔2009〕698号: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外支付股息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股息,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4号公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

4、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规定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未扣缴税款的,或者在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纳税款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的,均视为按期缴纳了税款国税发〔2009〕3号: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698号: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为股权转让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

5、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号公告:扣缴义务人未扣缴或未足额扣缴应纳税款的,股权转让方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外币支付或计价的换算规定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

6、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9〕3号: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所得外汇换算规定财产转让收入或财产净值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分扣缴义务人缴税款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和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

7、款三种情形,先将以非人民币计价项目金额比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及相关规定计算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或财产转让收入的计价货币按照取得或转让财产时实际支付或收取的计价币种确定。原计价币种停止流通并启用新币种的,按照新旧货币市场转换比例转换为新币种后进行计算。国税函〔2009〕698号: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1.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 2.如果

8、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采取分期收款方式收取同一项财产转让收入价款的扣缴税款计算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允许分期纳税,且先按收回投资成本处理,再就转让所得纳税。没有相关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的合同备案要求除自主选择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的外,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合同备案手续。国税发〔2009〕3号: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清算扣缴义务人无需再办理该项税款清算

9、手续。国税发〔2009〕3号: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扣缴义务人已扣未缴与应扣未扣行为的区分标准规定应当源泉扣缴税款的款项已经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应扣税款,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为税款已扣但未解缴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一)扣缴义务人已明确告知收款人已代扣税款的; (二)已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单独列示应扣税款的; (三)已在其纳税申报中单独扣除或开始单独摊销扣除应扣税款的; (四)其他证据证明已代扣税款的; 除上款规定情形外,按本公告规定应该源泉扣缴的税款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入库的,均作为应扣未扣税款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没有相关规定。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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