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50KB ,
资源ID:2304756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30475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 只有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才能免税,使得资金越来越只在金融机构之间流动,会进一步强化金融业为自己服务的倾向,不利于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因此,建议对所有纳税人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最近一段时间,金融和保险企业对债券利息收入是否全部免征增值税讨论颇为热烈。作为一家大型保险企业的税务负责人,笔者认为现行规定还有进一步完善空间。 免税范围规定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1所附《销售服

2、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因此,纳税人持有债券这一金融商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征税范围内,政策规定明确免征的,可享受免税待遇;未明确规定免征的,则应缴纳增值税。 那么,免税范围究竟有哪些?36号文件附件3规定,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先后发布,分别明确规定:持

3、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和非政策性金融债券(以下统称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36号文件附件3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需要关注的是,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税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免征增值税;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是作为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税的,只有特定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方可做免税处理。特定的金融机构具体是指36号文件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4、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上述范围以外的机构,因不属于3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机构,其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和金融债券外,债券还包括各类企业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以下统称企业债券)。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对纳税人持有各类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无论是金融机构持有还是非金融机构持有,一律征收增值税。 现行规定有待完善 从实务角度看,关于债券利息收入的增值税规定还有待完善。 笔者认为,对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从非金

5、融机构角度看有失公平,也会对整个社会的资金配置产生扭曲效应。一家金融机构和一家非金融机构同样持有金融债券取得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非金融机构则无法享受免税待遇。这样,因身份不同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从非金融机构角度看明显不够公平,降低了非金融机构投资金融债券的积极性,减少了非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给方的投资选择,同时也不利于金融机构作为资金需求方融资,从而对整个社会的资金配置产生扭曲。更重要的是,只有金融机构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才能免税,从税收政策层面会鼓励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各自发行的债券,使得资金越来越只在金融机构之间流动,会进一步强化金融业为自己服务的倾向。因此,笔者

6、建议对所有纳税人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均予以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各类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利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也缺乏应有的税收激励。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但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融资难和融资贵。与金融债券相比,因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无法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在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实体经济企业发行债券,要比金融企业支付更高的利率,不利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成本。如果对企业债券利息予以免征增值税,要么会降低债券发行企业的利息负担,要么会提高更多主体投资企业债的积极性,或者兼而有之。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改变企业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通过金融脱媒,使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对接,形成市场化的利率,既可以降低资金需求方的资金成本,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供给方的资金运用收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