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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6〕22号文求解:《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几个疑惑
在学习研读《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过程中,感觉这次财政部听取了各方面意见,考虑了典型行业的特点和现行增值税制度,基本构建了中国特色的流转税会计核算框架,实现了税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协调统一,解决了困扰纳税人已久的难题。但在学习过程中也发现有几个地方看不懂,想不通,百思不得其解,现不揣鄙陋,把自己的几点疑惑写出来,以求教于方家。第一个问题,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账务处理」第(一)项「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第1点「采购等业
2、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提到「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我的疑问是,红字专用发票是税务机关开具的吗?再往下看,同为第二部分的第(二)项「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第1点「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提到「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这两个表述方式是一个意思吗?第二个问题,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账务处理」第(一)项「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第4点「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提到「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
3、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我的疑问是,为什么要强调未付款呢?如果已付款但尚未取得扣税凭证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第三个问题,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的第(二)项「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第2点「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提到「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我的疑问是,《规定》前后文一直用的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个规范术语,这个「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是个什么鬼?《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第四个问题,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的第(二)项「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第3点「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
4、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提到「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这一段的疑惑最多,分开写。一是本次营改增,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有的正式文件均称之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试行」第一次听说,莫非政策有变?二是《规
5、定》全文,除第二部分的第(二)项、第(三)项以外,在对会计主体表述时,均以「纳税人」为术语,唯独这两部分,以「企业」为术语,是有什么特殊的考虑吗?只针对企业进行规范,其他单位呢?三是从税收政策角度看,对应纳增值税额的表述随计税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通常用「销项税额」术语,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通常用「应纳税额」或「应纳增值税额」术语,纵观财会〔2016〕22号全文,也是如此。但此处出现了一个「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什么意思?对应哪一个明细科目或专栏?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纳税额,如何处理?四是上文提到,未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
6、时点时,应调减收入。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既然已经达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了,为什么还要计入「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呢?这个科目不是反映未来纳税义务的吗?同样有一个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处理问题。第五个问题,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的第(三)项「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第1点「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提到「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7、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三个疑惑,一是「存货」什么时候成了会计科目?二是差额扣除的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必然关系吗?三是差额扣除凭证一定是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吗?以上问题,纯属个人在学习过程中难以自己解决的疑惑,肯定会有很多很幼稚的错误,请政策制定者和专家大咖,不吝赐教,有关内容请留言,或扫描下图添加本人微信,谢谢!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