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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都有关-增值税专票免认证竟有这些利好.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增值税纳税人都有关 增值税专票免认证竟有这些利好 很多人都在转发《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1号公告),那么,这个公告蕴含的诸多利好,又读懂了多少呢? 第一条是关于简化发票了领用次数的规定,带来的自然是利好。 该公告第二条对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作了明确。继2016年3月、5月分别对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纳税人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完成进项税额的抵

2、扣申报。本次再次扩围,自12月1日开始,将纳税信用C级的一般纳税人也纳入了取消认证的范围。 此外,还有一项适用范围更广的规定,那就是将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再次纳入不需进行认证的范围,在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 为何说是再次纳入呢?因为该类纳税人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5月至7月期间也是免认证的,但从8月起须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估计是因为纳税信用等级是每年评级一次,而评级时间是在次年4月底以前对上年的纳税人进行评定,由于一些营改增纳税人是2016年1月份以后新开业的,尚无相关信用等级的评级信息等原

3、因,为了减轻这类纳税人的抵扣认证及纳税申报的工作量,所以这次又将此类纳税人纳入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范围。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纳入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与营改增实施时的纳税人范围有所不同。5月1日税制转换时,是对所有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而本次范围有所缩小,只限于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归纳起来也就是,所有纳税信用A级、B级和C级的一般纳税人全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一般纳税人暂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那么,剩下的就只

4、有纳税信用D级的一般纳税人仍然需要按原规定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后方能抵扣进项。 如果把取消(或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仅仅只看作是简化了手续,节省了认证时间,那么,你就还真的是耗子眼看天小瞧了。 在申报抵扣时,无需认证而自行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对很多纳税人,如当期产生销项但在期末才获得抵扣凭证的纳税人来说,就如前文所说的是重大利好,至于其他的好处就不说了。好不好、妙不妙,反正是用了才知道。 百度一句作为结尾:You never know what you can do before you do it.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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