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票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开票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税务风险有哪些,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开票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税务风险有哪些?“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
2、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销售商品不符属于虚开发票吗?属于虚开发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上就是我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票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税务风险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更多财务资讯,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