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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人犯罪的刑事责任.doc

1、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刑法学论文题目: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学 院 法学院专 业法学(民商法方向) 年 级 2009级学 号 2009104230姓 名 和时指 导 教 师 高袁成 绩 2011年 5 月25 日 目 录摘要1关键词1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2(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2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2 (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二、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3(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3(二)如何理解和计算周岁4( 三 )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4三、对未成年人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4 (一)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

2、(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6注释7参考文献8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摘要: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同时也是作为最严厉的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威慑力重要体现。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做了严格的规定。关键词:未成年人 刑事责任 完全不负 相对负 完全负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我国刑罚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

3、殊性,但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同时也是作为最严厉的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威慑力重要体现。我们通常说辨别能力是基础,控制能力是关键。当一个根本没有辨别能力的人或辨别能力非常有限的人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一些罪名,比如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对于他自己来说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我们就不加区别的利用刑法进行处罚,这样做不利于人权的保护同时也起不到刑法应有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从人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角度出发,对于辨别能力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年龄,这一点对与未成年人尤为重要。所以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年龄做了严格规定. 一、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

4、(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我国刑法没有从字面上明文规定多大年龄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确定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即不满十四周岁,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人不管实施什么行为一概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又政府收容教养。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行为人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时期,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满十四

5、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面对刑法分别规定的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处于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即使实施了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之处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其行为也不构成犯罪。1正是由于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只对一小部分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称为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符合这一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认识与控制能力的实际情况的。这些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都是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故意犯罪,但在量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文档为个人收集整理,来源于网络文档为个

6、人收集整理,来源于网络(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以满十六周岁,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可以分为以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以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两类。2以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方面由于这些未成年人已经接受较多教育,身心发育基本上都已成熟,对于什么具有社会危害性,都是较为明确的认识,也能较好的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因此对于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这些未成年人毕竟尚未成年,其认识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成年人仍有一定的差距

7、,因此刑法又规定这些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察和审理的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涉及到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情节。在这方面,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一)对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认定一律以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如何理解和计算周岁首先,周岁是根据国际惯例用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出来的行为人的实足年龄,而不是根据民间的农历或其他历计算出来的“虚岁”.其次,以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

8、例如,行为人于1986年1月1日出生,至2000年1月2日为以满14周岁,至2002年1月2日为以满16周岁,至2004年1月2日为以满18周岁。反之,即使是14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也应视为不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同理,对16周岁生日当天实施危害行为的,只能令其对法定的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对8周岁生日当天犯罪的,应视为不满18周岁,应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三)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能否突破?例如,对即将14周岁,甚至差几天就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行为,甚至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结果的,可否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即将满

9、18周岁的人所犯罪行为极其严重的,可否判处死刑?我们认为,法律在对未成年人定罪和处罚问题上所规定的年龄界限,不能有任何伸缩性,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3如果允许突破这种界限,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就失去了其限制作用,也是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否定.三、对未成年人跨年龄段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一)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在行为人以满16岁以后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是否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具体情况应当做具体分析。如果在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所实施的是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则应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6周岁以后犯罪

10、的刑事责任。(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并在行为人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又继续实施相同犯罪的,对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而只能追究行为人以满14周岁后实施的8种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例如张三在13岁时抢劫,获得赃物3万元;15岁时诈骗,获得赃物2万元;17岁时侵占他人财务,获得赃物2万元,由于对张三的抢劫行为、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进行追究,所以,其犯罪数额只能是2万元(侵占罪).结束语: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所面临的大事。希望全社会都能引起重视。注 释:1、高铭暄 主编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第一版86-90页。2、赵秉志犯罪主体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149页。3、陈兴良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17页参考文献1、高铭暄 主编刑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赵秉志犯罪主体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陈兴良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4、刘家琛、孙琬钟著中国新刑法实务全书北京中国法律年鉴社。5、(美)特拉维斯赫希(著)吴宗宪、程振强(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少年原因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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