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与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政策解读与申报条件1什么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什么是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两项资金支持的范围申报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日常工作中需要提前关注的事项23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新疆财政厅、商务厅对新疆从事境 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支持,切块下达了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国家财政预算乌鲁木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21家4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包括的内容:1.境外投资。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
2、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2.境外农、林、渔和矿业合作。3.对外承包工程。指我国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4.对外劳务合作。指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5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2013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1、我国企业以直接投资实施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
3、装备制造业项目;进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的项目;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行业大类代码c35-c42)。2、我国企业实施的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使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以人民币计价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包括:BOT及其衍生方式BOOT、BOO、BT、TOT和PPP(公共、私营领域合作)项目。6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
4、的内容和标准一、直接补助:1、前期费用2、资源回运运保费3、走出去人员人社意外伤害险4、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5、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费6、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二、贷款贴息7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直接补助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勘测、调查费项目可研、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翻译费8前期费用支持标准:专项资金对不超过项目中方投资额或合同额15%的前期费用给予支持,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增资项目不予支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我国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农业(包括大豆、玉米、小麦、天然橡胶、棕榈油、棉花、木薯)、林业(原木
5、、锯材、板材)、渔业和矿业(包括铁、铜、铝、铬、铅、镍、锌、钾、铀)等合作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按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计算运保费的资源产品进口数量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企业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换回的,不超过与外方签署的开发投资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的资源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给予补助(享受补助的回运资源种类比照上述境外农、林、渔、矿合作项目执行)。9资源回运运保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10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
6、险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境外突发事件指从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派出的人员因恐怖、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生伤亡等紧急事件。相关处置费用包括企业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人员的护照、签证、国际旅费和临时出国费用,补助标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0173号)执行。11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开展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的企业,根据实际培训并派出人数,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12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费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13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直接补助
7、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0%14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贷款贴息15贷款贴息 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可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由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控股企业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贷款可由境外项目公司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已累计3年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
8、项目,不再给予贴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3、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4、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已缴回拖欠的应缴还财政资金借款本金;5、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10520号)、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发2010519号)规定,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16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2.在项目所在国依
9、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3.项目金额标准:(1)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境外投资及境外林、渔、矿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3)境外农业合作、境外研发中心中方投资额、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17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前期的注意事项:1、项目主体的确定以及项目前期相关部门的备案和核准;(如:投资类项目需提供境外企业批准证书、承包类
10、项目需提供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同时在项目前期需在新疆商务厅、外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登记)2、外汇汇出核准文件(境外投资付汇备案或外汇业务核准件;实物投资的提供海关报关单;外汇汇出汇款申请及外汇兑换水单;采用当地或第三国融资方式的,需提供外管局对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资金来源的批复文件)3、国内企业实施的境外多级投资需提供:证明股权关系的法律资料及说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中国企业投资境外企业的外汇核准文件及资金汇出证明;证明相关投资关系的各层级资金汇出证明;采用在境外融资、企业内部从第三国调动资金等方式的,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和证明。1819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
11、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新疆地方外经贸方面的资金补贴;资金来源于新疆地方财政预算;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其中:技术改造、出口基地建设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不超过120万元;境外营销网点、境外售后服务机构和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前期费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乌鲁木齐符合条件的企业20家20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支持范围境外展会境外营销网点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专利申请境外售后服务机构建设境外项目前期费用境外项目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基地建设21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条件和要求新疆注册企业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齐全22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申报注意事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单证齐全清晰2324Q&A25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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