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增值税简易征税征收率及相关专用发票开具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本文主旨是对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行为以及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进行归纳整理,以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实务中使用。简易征税方法的简要回顾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这几年来,增值税简易征收规定的变化不小,尤其是营改增试点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2、总局对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部分特定应税行为,相继规定可以适用或者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说到增值税简易征税方法的变化,主要的还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改变;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布的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的规定等。还有的网友说,不仅是适用对象和发票开具规定在变化,名称也有细微变化,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0号公告、2
3、014年36号公告、财税201457号文件等文件中称为“简易办法”;财税2015118号文件、财税2013106号文件等称为“简易计税方法”;也还有称文件称“简易征收办法”的。其实,意思都是一样,即“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提供“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计税。(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计税,并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
4、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一)销售固定资产及旧货适用3%征收率,现减按2%计税的行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2“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自己使用过的固
5、定资产。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5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该条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6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前,非试点地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
6、,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却因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属于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不得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而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税。(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后,非试点地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二)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行为:1.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在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
8、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2016年7月1日后销售的库存化肥,一律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以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5“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
9、、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不含铁路旅客运输服务。6“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72017年12月31日以前,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8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境内单位中的一
10、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9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按3%的征收率代征增值税税款(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按应纳税额的50%代征),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以上各项,除对开具发票有单项规定的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由原4%征收率改为按3%征收率计税的行为: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上
11、述2种情形,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四)由原6%征收率改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产的自来水。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7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
12、征收增值税。但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发生以上7种应税行为,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回原地补开。9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今未作调整的特殊征收率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此项系国务院在199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13、的决定制定的征收率,2014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征收率时未涉及。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一)所称“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所称“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三)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款计算:1.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2.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
14、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四)一般纳税人发生本文所述应税行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声明:本人结合营改增撰写的“营改增”后销售已用固定资产如何纳税一文于2013年4月22日的中国税务报第8版见报,后随着增值税简易征税政策的几次调整,陆续就简易征税问题写过几篇东西发在本人新浪博客“税海涛声”的原创栏目。特别是2013年11月25日中国税务报B2版发表的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几种一文,将当时3%6%的所有征收率的适用对象以及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总结。2014年还有完整版:增值税简易征税征收率及相关专用发票开具规定等在博客发表。至于在此期间和以后,其他人模仿也好,改头换面也好,那都与本人无关,而且也不影响本人对原创的继续改进。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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