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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明白纸(青岛国税)(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明白纸(青岛国税)(老会计人的经验)一、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哪些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扣除率是否也发生变化?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三、纳税人的出口退税率是否也发生变化?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

2、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四、调整增值税税率后,2018年5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能否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其中,5月1日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适用原来17%、11%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五、税率调整后开票如何衔接?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

3、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六、调整税率后,如果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票,申报表如何填写?自2018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发生调整,将附表1中原来的17%项目、11%项目的栏次名称相应修改为16%栏次、10%栏次,停用“13%税率”的相关栏次

4、。若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存在补开原适用税率发票等情形,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例如:纳税人2018年5月存在补开17%税率发票的情形,在6月申报期将相关开票数据填写在16%项目的相关栏次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政策明白纸一、年应税销售额“新标准”是什么?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43号令)第四条规定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以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二、如何判断是否达到“新标准”?

5、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及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三、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如何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情况说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

6、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四、哪些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43号)的规定,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其中的“按照政策规定”主要指以下政策: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五、一般纳税人资

7、格何时生效?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为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明白纸一、适用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

8、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二、办税流程(一)受理资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税务登记证件(查验,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二)基本规范(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

9、当场办理。(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三、涉税处理(一)计税方法衔接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二)进项税额处理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1)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

10、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自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2)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三)销

11、售折让、中止、退回处理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1)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

12、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四)不得再次转登记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四、发票开具:(一)政策规定1.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2.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

13、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3.转登记纳税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通过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二)发票使用及税控设备升级1.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2.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

14、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五、执行时间本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符合规定的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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