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建筑业企业营业额的确定【会计实务经验之谈】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同的建筑业务情形,所确定计税营业额的依据与方法也不同,现结合具体的业务类型解析如下:一、从事建筑业营业额的确定(一)确定建筑业营业额的法律规定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建筑业的营业额,为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同时,国家为综合考虑建筑行业甲供材特点,防止纳税人避税、侵蚀营业税税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装饰劳务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营业额的确定在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基础上
2、,还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里设备的划分,适用财税200316号文对于设备的列举以及苏地税规201111号文对于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二)确定建筑业计税营业额时需注意的问题(1)建安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2)建安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3)纳税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4)纳税人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
3、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5)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的平均价格核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的平均价格核定;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目前江苏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10%。二、从事安装工程作业营业额的确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若设备是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只有建设方采购并符合规定的设备,方可不并入计税营业额,以按其向对方收取的安装费为营业额;而施工方采购的设备,必须并入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税。设备价款问题是施工单位必须注意
4、的问题,不然有可能造成无谓的多缴税款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三、总承包且分包营业额的确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此处仅限定扣除范围为其他单位,分包给个人的业务不得扣除。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之规定,
5、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暂行条例还规定,建筑工程有关扣除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此外,如果总承包人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那么发生分包时,分包人一般也是以包工不包料方式与总承包单位结算价款的,那么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的价值,按照税法规定应并入总承包人的营业额由总承包人一并纳税,分包转包人只需按实际取得的分包费纳税。四、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营业额的确定施工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设备,属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应
6、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处理,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需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值得注意的是,建筑业劳务只有在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情形下须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另根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