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会计科目,如何正确运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最大亮点之一是利润表中正式增设“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在2015CPA考试新版会计教材中,“其他综合收益”也做了相应变化。“其他综合收益”作为一级科目核算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即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业务,新准则将其进行了分类梳理,将部分项目归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这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多项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改头换面,
2、另起炉灶。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现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此变化,主要是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即以后终究会归入损益类科目核算,只是当时业务还不适合直接归入损益核算。这就像百川归海,需要中途转个弯。这个中转站就是“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况:其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还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部分。其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
3、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第二种情况是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其三,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4、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记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其四,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二是一如既往,原封不动。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新准则前提下,扔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坐看云起,按兵不动。例如: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贷方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变动仍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事实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一直是业界较有分量的业务,“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涉及也较多。例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的
5、核算是新准则亮点内容,也最具有代表性。主要变化如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例:A企业持有B企业30%的股份,能够对B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当期B企业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6、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200万元。除该事项外,B企业当期实现的净损益为6400万元。假定A企业与B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投资时B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亦相同。双方在当期及以前期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因素。A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时(单位均为“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920其他综合收益360贷:投资收益1920(640030%)其他综合收益360(120030%)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