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54KB ,
资源ID:2240836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24083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浅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浅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浅见【会计实务经验之谈】近几年来,国内信托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然而,信托行业尚未建立一套规范的、体现信托制度特色的信托财产核算制度。本文在借鉴传统会计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信托业务实际,对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的假设前提、会计处理基础等基本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一、关于信托业务的会计假设根据目前信托业务的发展实际并结合传统会计假设理论,笔者认为,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应以以下假设作为前提: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即会计的核算对象,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应以信托项目作为会计主体,独立确认、计量和报告项目财务信息,为信托相关各方提供决

2、策支持。持续经营:是指在信托存续期内,信托项目将按照信托文件设定的目标、方式持续正常运营下去,受托人忠实履行受托责任,交易对手和合作各方信用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况发生,项目正常结束和清算。会计分期:是指将信托项目存续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会计分期假设明确了信托项目核算的时间范围,要求信托项目会计核算应按时间节点分期确认、计量和报告项目相关财务信息。货币计量:货币计量假设要求信托项目应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记录和反映信托项目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二、关于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基础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对象为信托项目,因为项目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是否也应统一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值得商榷。

3、目前国内信托业务按管理方式大致分为三种模式:投资类(主动管理型)、融资类(以信贷为主的被动管理型)、事务管理类(被动管理型)。投资类业务主要以证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为主,此类业务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对信托财产进行主动管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由于需要核算的未来经济业务大多都是不确定的,一些开放式信托产品通常要求定期披露信托财产净值,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能更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报告期内的损益、净值情况。融资类业务由融资方的资金需求驱动,信托目的以寻求信托资产的固定回报为主,信托资产主要运用于信托设立前已事先指定的特定项目。由于项目设立时其收入(即融资方资金成本)、费用(受托人报酬、保管费)、利

4、润(受益人预期收益)已通过合同条款固化,由于项目收支、损益已事先确定,仍要求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损益已毫无意义。相反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基础,较权责发生制而言能更客观地反映项目的真实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因为项目能否按期支付信托收益及费用更多地取决于项目的实际现金流而非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净利润,因此,融资类信托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更简单直观,更符合业务实际,同时也较好地满足相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主要利用信托的特殊制度优势,为委托人的特定目的提供管理性和执行性服务的信托,通常以被动管理为主,如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托管等业务,信托公司通常按托管财产规模向委托人收取一定的资产管

5、理费用,项目本身无其他收入、费用发生,此类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和意义不大。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选用信托业务会计处理基础时,应依据信托业务的自身特点、管理方式并结合会计信息需求分别考虑确定,而不应一概而论。三、相关建议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新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制度,新制度可以借鉴原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制度框架,在内容上既要体现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精神,又要结合信托业务实际:新制度在框架结构上可以借鉴原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分别从信托项目、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几个层面对信托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规范。信托项目会计核算在信息质量要求、计量属性、金融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和

6、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一致。在信托业务会计科目设置方面保留“实收信托”、“受托人报酬”、“保管费”等信托特色科目,同时根据业务实际增设“资产受益权”等资产类科目。在信托业务会计处理基础的选择方面应给予一定的灵活度,信托公司财务人员可根据信托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核算要求来决定采用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新制度应统一不同信托业务及具体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和口径,规范信托财务信息的披露范围、内容及标准,确保各信托公司间信托财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