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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过程中使用自产产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业务招待过程中使用自产产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导读】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业务宣传以及捐赠过程中,如果使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中会存在一定的出入,这种情况下,税企双方都会被如何填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而困扰。 实务操作中,企业将外购或自产的资产用于业务宣传、业务招待、捐赠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

2、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而会计准则要求不确认为收入。因此,企业将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时,税务处理应分解为两项业务:一是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货物收入;二是相应支出按公允价值计量。 例:某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假设企业仅此业务)。产品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 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 97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上述各项业务均应按以下填报方法处理: 1,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第十三行“视同销售收入”填列金额100万元,附表二“成本

3、费用明细表”第十二行“视同销售成本”填列金额80万元。 2,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100万元,同时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第4列“调减金额”80万元,此项视同销售业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3,企业将外购的资产,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按上述项目填报,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相同,视同销售业务没有调增或调减所得额。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除填报上述项目外,还应作以下税务处理及填报: 一、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

4、的应酬费用,如餐饮、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企业此笔视同销售的业务招待费117万元的60%,和当年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再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 如果视同销售金额(117万元)的60%,没有超过企业营业收入5‰的扣除限额,纳税调增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业务招待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70.2万元,第3列“调增金额”46.8万元。 二、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时,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

5、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如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企业将产品用于业务宣传,所得税汇算应确认费用为117万元,而会计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7万元,税收与会计处理产生差异20万元,如果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年度发生总额不超过年度营业收入15%的税前扣除限额,应作纳税调减20万元的税务处理。纳税调减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7行“其他”第4列“调减金额”20万元。 三、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捐赠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法。 捐赠是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企业不会因为捐赠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企业将产品用于捐赠的支出额,所得税汇算应确认的支出为

6、117万元;而会计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7万元,税收与会计处理产生差异20万元。 如果企业的捐赠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并取得合法收据,此公益性捐赠117万元申报方法是:如果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应作纳税调减20万元的税务处理,纳税调减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0行“其他”第4列“调减金额”20万元;此公益性捐赠117万元如果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超过部分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8行“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 若企业此次捐赠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条件存在差异,则发生的捐赠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7万元,税收与会计处理产生差异,因此应作纳税调增97万元的税务处理。纳税调增时,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8行“捐赠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97万元。 因此,企业若以后发生这种将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等情况时,应按照上文所述分为两项业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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