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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面推开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集锦(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2016全面推开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集锦(老会计人的经验)1、此次新纳入试点的营改增主要涉及哪些行业?答: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新增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不动产等税目。具体详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2、新纳入试点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多少?答:新纳入试点行业纳

2、税人发生除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应税行为,税率为11%,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适用零税率的跨境应税行为外,其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新纳入试点行业纳税人除销售、出租不动产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5%外,其余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3、从事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纳税人,营改增试点之前老项目如何判断?有何过渡性政策安排?答: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

3、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分别按3%、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公路经营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对老高速公路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同时明确减按3%的征收率计税。而对其他收入应按规定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5、建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哪些经营方式否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建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4、,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可按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6、房地产企业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差额扣除销售额?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允许差额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7、建筑企业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5、总包方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能否差额扣除?答: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允许差额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8、对前期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机器设备,发生改变用途又用于允许抵扣生产经营项目,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转回重新抵扣,如何计算?答:试点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在前期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发生改变用途又用于允许抵扣应税项目的,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9、试点纳税人用于生产经营的不动产,因属于违建项目被依法拆

6、除,前期按规定核算抵扣的进项税金如何处理?答:试点纳税人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前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做进项税金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10、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此次试点引入增值税、营业税条例及细则有关混合销售概念。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

7、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1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不动产,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答:此次营改增试点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但在抵扣期限上采用分期抵扣方式,即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上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

8、、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同时要注意,上述分期抵扣规定不适用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12、某健康咨询公司向其他个人无偿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答: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该健康咨询公司向其他个人无偿提供咨询服务,按视同销售服务规定缴纳增值税13、纳税人向餐饮店支付的餐饮服务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纳税人购进的餐饮服务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另外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均不得抵扣。

9、14、境外纳税人向我国境内纳税人转让我国境内不动产,是否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答:境外纳税人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5、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住房是否仍继续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答:我省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但要注意上述销售额如为含税价,应按5%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6、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哪家税务机关征收?答: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17、我国纳税人为在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工

10、程监理服务,是否有相应政策安排?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18、请问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营改增金融服务还是租赁服务?答: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同时,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19、请问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能

11、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答: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请问金融服务利息收入有哪些税收优惠?答:以下利息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2)国家助学贷款。(3)国债、地方政府债。(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21、请问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如何征税?答: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2、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3、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如何处理?答: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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