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协议甲方:珙县金翼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珙县古僰传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珙县国峰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本协议三方就共同投资参与研究生物发酵饲料无公害养殖系列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1、 本协议的项目研究方向是生物发酵饲料无公害养殖领域的系列科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发酵饲料等无公害畜禽养殖方面
2、的技术配方、设备改进、养殖技术的传播推广和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等方面所涉及的一切技术研究、试验和推广领域。2、 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甲方具体负责技术的研究和饲料的生产活动,乙方具体负责相关科研项目的协调管理和经费管理工作,丙方具体负责科研项目的试验和推广工作。3、 甲方的科研项目在取得专利证书前,研究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项目研究所产生的新专利项目属于甲所有。4、 甲方的科研项目在取得专利证书后,相关试验及运行经费有项目合作三方共同承担,纳入项目运行经费预算和开支。5、 乙方负责牵头项目的试验和推广工作,协调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经费管理工作,科研项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和办公运营费用纳入项目运行经费预算
3、和开支。6、 丙方在科技产品推广应用中饲养的畜禽所需饲料由丙方自行选择购买,纳入科研项目试验且尚未进入推广程序的畜禽饲料由甲方统一生产,但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其费用支出纳入项目运行经费预算和开支。7、 本协议中科研项目所产生的专利、论文等相关科技成果属于甲方所有,项目研究所产生的专利也由甲方独自申报,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8、 相关科研项目的试验和专利转化经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试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牵头推广应用,投入市场后的成果转化收益除开相关开支后的纯收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享受,三股均分。9、 甲、乙、丙三方各自独立办公,项目合作各司其职,协同发展,成果转化共同受益。10.本协议所说的科研项目是指甲方获得专利授权后需要成果转化且授权乙方及丙方推广应用的专利技术,尚在研究之中且未取得专利授权(国家专利局授权和专利权人的应用授权)的技术研究不在此协议范畴。11.本协议有效期五年,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三方各执一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珙县金翼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珙县古僰传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珙县国峰养殖专业合作社签名: 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