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使用权协议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在 抽中 车辆使用权,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车辆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内容:甲方将品牌、型号为 的汽车,赠予乙方使用;汽车使用期限 壹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的使用权,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1)乙方用该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2)乙方将该车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3)乙方使用该车辆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4)其他有损车辆及甲方利益的行为2、不承担该车辆在乙方使用期间所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牌手续。4、甲方有权
2、监督该车辆使用情况及享有知情权,如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段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2、承担车辆上牌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该车使用期内的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检测费等。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5、使用期满后三天内,乙方必须归还本协议车辆。归还此车时,保证该车外观无损、性能完好。四、保险1、乙方就该车辆购买保险,险种包括:车辆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2、乙方在该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
3、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车辆灭失之日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时止;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损失。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承担保险文件不能赔付的责任。五、保证1、乙方需提供保证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履行义务。保证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满后一年。2、乙方需缴纳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保证金在乙方归还该车辆、处理完相关费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时候,甲方返还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六、违约责任1、乙方不及时归还使用权期满的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2、若乙方在期满后的十天内仍不归还该车辆的,应向甲方支付该车辆价值3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八、争端解决本合同有关的一起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