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应注意哪些细节【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首先,试点企业有明确的资信要求,并非所有试点地区的进出口企业均能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以下称办法)规定,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且未发生欠税的。要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或者发生欠税行为,试点企业的资格评审将很难通过。二是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必须在2年以上,且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规范,能按
2、税务机关要求保管出口退税档案资料。三是近两年来,申请试点企业没有被发现曾经从事过不规范业务;企业未曾发生过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企业未被发现虚开发票(含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等问题。同时,申请试点企业在评审期间不能有涉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检查。 其次,试点企业人民币结算无需经过外汇核销环节,同样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根据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试点企业无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也就是说,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不用到外汇局办理收付汇核销的环节,更加便捷,而且不会影响企业的出口退税。根
3、据规定,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这里需要提醒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试点企业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二是试点企业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仅要被依法处罚,还有被取消试点资格的风险。三是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违法违规信息,将录入有关部门共享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议企业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以免得不偿失。 再其次,试点企业的人民币资金存放境外要及时备案。为满足企业实际要求,试点企业可以按规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但必须通过境
4、内结算银行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在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的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相关资料。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由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试点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试点企业在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还应当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
5、际收支统计申报。 最后,试点企业还应注意一些操作细节。比如在合同签订环节,试点企业在与境外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时,应注意了解境外企业是否有人民币资金来源用以支付合同款项,以及交易对手所在国家、地区以人民币报关是否会产生影响。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环节,应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并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