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企业固定资产没有发票不影响计提折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我公司在今年税务检查期间,被税务机关查出以前年度有一建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结算发票,企业已经结转固定资产。由于提供建筑劳务的施工单位已不好找到,税务机关责令我公司申报营业税等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入账。并且指出,补缴的税款和没有取得税务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也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请问:该笔税款在账面上如何处理?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答】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是错误的。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建筑劳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并取得收入的施工单位,
2、不是支付劳务价款并应该取得付款发票的单位。所以,税务机关无权责令你公司申报营业税等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务发票。 但是,由于你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税务机关应该按照你单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还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
3、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由于你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工程结算发票,导致施工单位未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该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除没收你单位的非法所得外,可以并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施工单位虽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已经申报缴纳这部分收入的税款,没有发生未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就应该按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单位支付的罚款,可以作为支付年度的营业外支出,但是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另外,虽然你单位结转固定资产时没有按规定取得税务发票,但是按照会
4、计制度规定,企业的资产应该按实际发生的支出金额入账并折旧。而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项资产属于应当计提折旧范围,不属于不得提取折旧范围,即税法对这种情况在计提折旧时没有限制性规定。因而,只要该项资产的金额是确定的、真实的,而且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不与税法抵触,则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