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校外实习三方协议书(简称甲方):学生实习企业(简称乙方): 学生(简称丙方): 为深化我校“31”、“2+1”人才培养模式中“1”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校外实习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精神,达成如下三方实习协议: 一、实习期限实习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负责为丙方联系或批准实习单位,审核确定实习岗位;2、根据教学计划,向丙方下达实习任务书,做好对丙方的安全防护、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3、负责配备学生实习期间教育管理的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并配合乙方做好对丙方的考核鉴定工作。三、乙方责任与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
2、和乙方自身条件与需要为丙方安排适宜的实习岗位,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2、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谨防发生意外事故; 3、具体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企业导师对丙方实习进行指导;4、办理学生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等保险,如发生意外,三方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5、依约按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或相关补助。四、丙方责任与义务1、服从甲方和乙方管理,珍惜实习岗位,完成实习任务;2、实习期间及时主动联系导师,定期汇报实习情况;3、严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接受企业导师的指导与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的领导与职工;4、实习期间,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不法车辆或无证驾驶车辆,严禁参加传销、诈骗、聚众闹事等不法组织或活动。凡因违规、违纪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丙方承担完全责任。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友好协商解决。六、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甲方(盖章): 院(系、中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企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丙方身份证号: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